征地黑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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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31日 00:00 粤港信息日报 | ||
魏雅华(西安) 人祸甚于天灾 中国农村最大的腐败来自征地,中国农村最黑的黑幕莫过于征地黑幕,中国农村最高的机密莫过于征地的地价。 每次低价征地,都有一大批一夜暴富者,成为百万、千万、亿万富豪,而每次低价征地都会使成千上万的农民一贫如洗。我们将这称作“征地致贫”。 低价征地对于许多中国农民是比泥石流、地震、大旱大涝更可怕的灾难,所有的自然灾害都只能抢走他们一季的收成,可低价征地能永远地让他们一无所有。人祸比天灾更可怕。 保护农民利益,请从征地始。 谁抢走了他们的土地?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1993年,自贡市开始建设高新技术开发区,当时计划征用土地10平方公里。十年过去,自贡市高新区已经完成了50%的土地征用计划。在高档住宅蓝鹰花园的建设工地上,黄永农和村里的几个人正埋头拣着垃圾。这样忙上一整天,他们也只能挣到五六块钱,糊口都难,更不要说养家。1995年以前,黄永农是红旗乡的农民,而现在他主要靠拾破烂为生。 征地使他们变得赤贫。1995年,他们的土地被“征用”,按照当时的补偿标准:18岁-40岁的农民,一次性领取安置费8000元,40岁以上的农民,每月发放生活费54元,平均每天不到2元,他们如何生活?8年过去了,很多农民领取的8000元安置费早就用完,他们什么都没有了。 据调查,这15000亩土地按每亩0.8万元的低价,被有着地方官方背景的汇东股份有限公司强行“征用”后,转手便按每亩地20~30万元卖出。一次倒手就赚了好几十亿元! 农民们愤怒地说,他们比强盗还厉害,强盗只能抢走农民们的浮财,可他们抢走的是土地!这是买卖还是打劫? 地价黑幕有多黑? 另外,《中央电视台》还报道了另一个案例。2000年,登封铁路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登封市政府征用了2300亩农民的地,登封市政府给每亩土地的补偿是4300元钱,但失去土地的农民始终不信这份政府文件。 后来,一位村民通过关系拿到了一份每亩土地补偿8500元的合同。这份合同的内容显示,登封市政府早在1998年就与登封铁路的建设方——登封铁路有限公司签订了征地协议,所征的就是这2300亩土地。只不过,登封铁路有限公司给政府的土地补偿是每亩8500元,而政府给农民的补偿是每亩4300元。很明显,登封市政府从每亩8500元的土地补偿中,截留了4200元,2300亩土地,一次截留的资金就近1000万元! 每亩8500元的土地补偿本身就是低得让人愤怒的低价,这且不说,还被当地政府拦腰一刀,切走一半!据土地部门所公布的数字,近几年来,由于低价征地,农民所蒙受的损失超过了两万亿!而中国250万海陆空大军一年的军费开支也不过1500亿。 不要以为上述土地案仅仅是一个个孤立的个案,笔者曾接到过许多农民的投诉,也曾经就此作过调查,几乎所有遭遇征地的农民,都不知道原始的征地价到底是多少,而县乡村三级政府到底又截留了多少钱,这是农村征地的最高机密。这种交易的黑暗程度难以想象。农民的愤怒和无助让人悲哀,让人无法保持沉默。 谁是土地的主人? 与上述案例始终离不开的一个问题就是:农村的土地产权到底属于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中说:“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但集体所有到底又是归谁所有?谁都是,又谁都不是。对“集体所有”,人大代表们、经济学家们认为是农民,即土地承包人所有,可实际上的情况是村委会、乡委会所有。到底归谁所有,理论与现实是两张皮,而且胳膊扭不过大腿。 在今年的人大会议上,有代表提出了这样一份建议,该建议认为应该把现有的土地进行统一规划,明确划分为国家、集体和个人三种产权性质,并建立统一的土地交易大市场,允许不同性质的土地,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流转。这里第一次提出了“个人所有”这一产权性质,同时使用的是“流转”,而非“交易”一词。 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长杨信认为:“我考虑,长期以来解决‘三农’问题仅在生产力范畴是不够了,应该研究生产关系。这么大一个国家,生产力千差万别,用单一的集体承包所有经营一种模式,从理论到实践上,是行不通的,改变以后,简单说,就要实行农村土地产权多元化、产权明晰化。” 针对杨信等代表的建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副局长、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刘文甲认为:杨信的建议仍不能解决产权不到位的问题。他说:“‘农民集体所有制’这个词本身就是模糊的,到底哪些人是农民,多大范围,哪个农民有多大权利,不知道。结果这个权利就被村民委员会、乡政府他们当上所有者了,但是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是经营管理者不是所有者。” 尽快建立《征地法》 他的话说到了中国土地问题的彻骨之痛。我如此高度评价刘文甲委员的提案,还有我个人的原因。我曾在多家经济类报刊上多次提出过同样的建议,最早的一次是在1995年。屈指一数,居然都8年了,一个抗日战争都打完了。可问题依然如故。我是人微言轻,可刘文甲这位当过国家土地管理局副局长的高级官员,应该是一言九鼎的人,然而他也无能为力,可见此问题的解决之难。 刘文甲委员就此提交了三份建议,呼吁有关部门尽快明晰农民对土地的产权归属,建立农民共有的土地所有制。把土地的收益权从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彻底归还给农民。在这种制度下,以各种形式实现的土地增值,除经营管理费用之外,全部以有效形式即时兑现给农民。如果我们真能照此办理,那么,“三农”问题的解决,征地黑幕的撕开,就会迎刃而解。 尽管上述办法是解决中国农村土地征地的治本之策,但毕竟有点远水不解近渴。我们急需要做的是尽快建立《征地法》,使征地的全过程全部公开透明。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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