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颁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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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30日 08:42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中国证监会29日正式颁布《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证券公司经批准可向社会公开发行或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定向发行债券,这一办法将于2003年10月8日起施行。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允许证券公司发债为证券公司开辟了一条新的中长期融资渠道,有助于证券公司改善融资结构,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除了增资扩股或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资本金以外,合法的融资渠道有 这位负责人说,上述三种融资渠道提供的只是短期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证券公司资金头寸的不足,解决临时资金周转问题,但无法满足证券公司中长期发展资金的需要。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经批准发行债券可以改善融资结构,合理调节资金头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防范流动性风险,增强经营发展的能力。 他说,证券公司发行债券对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证券公司通过发行债券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而且也有利于证券公司优化负债结构和财务结构。作者:张旭东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3-8-30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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