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问题 国家将投1500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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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 14:5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29日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今日透露,国家将投入1500亿元人民币帮助农村信用社解决不良资产问题。 央视国际报道说,这1500亿的资金支持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农村信用社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发放专项再贷款,贷款利率按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率减半确定,贷款期限根据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分为3年、5年和8年。 二是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信用社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用于置换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票据期限为两年。 除了资金支持之外,国家还在财政、税收、利率方面对农信社给予政策扶持。财政方面,对亏损信用社因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开办保值储蓄而多支付的保值贴补息给予补贴。在税收方面,从2003年1月1日起到2005年底,对西部地区试点的信用社一律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他地区试点的信用社,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试点地区所有信用社的营业税按3%的税率征收。此外,在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区实行灵活的利率政策,允许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在基准贷款利率的1-2倍的范围内浮动。 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主任张功平说:采取这些政策和措施,体现国家对农信社,也就是农村农民的关心。通过这些政策和资金的扶持,使农信社更能增强资金力量,更能增强农信社在农村支农服务中的作用,其中包括保证农民存款的提取,保证各项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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