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深发展问题 本报记者遭威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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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 12:30 粤港信息日报 | ||
记者 何晓晴 《粤港信息日报》8月27日头版头条“银监会通报揭深发展四大隐患”一文见报以后,昨天上午11点30分左右,一个自称是“深发展董事会秘书处”的人打电话给本报记者,气势汹汹地说,很多媒体都转载了这篇文章,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并说记者的这篇文章有可能会引起“金融动荡”。 该人士称,记者的这篇报道有几处不当。第一,因为银监会的这份通报是机密文件,是例行检查,而且都是挑毛病的,是不能够被公开的。第二,他们并没有打破程序,因为此事是不能放在股东大会议事日程里的。 记者在电话里反驳他:首先,记者并不认为这是一个机密文件,因为都已经在股东大会上公布出来了,就不是什么机密了;第二,作为一家公众公司,如此重大的事件有责任向公众交待。作为媒体从业人员,记者有义务和责任把它报道出来,让投资者知晓事情的真相。 该人士恼怒地说,“你不应该把这篇文章登出来!”还警告记者:“你以后写深发展的文章时要小心一点,否则你会担当不起的。” 记者回答:“我们都是实事求是进行报道,有什么说什么,没有什么好怕的。” 该人士接下来威胁道:“那你就作好思想准备,等着让人来抓你吧!” 记者想,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必须规范、透明,不得对公众隐瞒重要的公司信息,其重大决策及经营活动也应受到公众的监督。作为媒体对上市公司实施舆论监督是我们的责任,而上市公司也应自觉接受公众包括媒体的监督,害怕监督者只能说明自己心中有鬼。也许,电话威胁记者的人,压根儿就不是深发展的人,他只不过是居心叵测,想败坏深发展的名声而已。因为,记者相信,深发展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资历最老的上市公司之一,一定懂得如何维护上市公司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不会躲避媒体的监督,更不会采取如此下三滥的手段来威胁和恐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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