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账户办不会增加储户负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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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 10:3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孟为)虽然《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9月1日实施,但市民并不用当天就去银行确认结算账户。昨天,央行有关负责人正式表态,办理结算账户很方便,不会增加存款人负担。 个人办银行结算账户,既可单独申请开立账户,也可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确认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央行有关负责人称,对于已在银行办理委托收付款业务的储蓄账户(含借 办结算账户,不会增加存款人的负担,甚至还会减少费用支出。央行有关负责人说,确认转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银行不收取任何费用。而通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支付结算,手续费还很低。举个例子,按现行规定,个人办理5000元汇款需按汇款金额的1%交纳手续费即50元;但通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结算一笔同样数额的钱款,则手续费、电子汇划费合计,一般也不会超过10元。 未来的结算账户和现在的储蓄账户功能十分相似,可为什么非要单分出来呢?央行有关负责人解释,开设结算账户主要为遏止“公款私存”和“洗黑钱”等违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另外,通过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可以在银行防范支付风险的前提下,大力组织推广使用个人支票、信用卡等信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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