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黑箱 抑制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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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 09:00 中国经济时报 | ||
时报时评杨良敏 历时近7年、经过四审,《行政许可法》终于在8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对于这部和老百姓关系甚密并被充满期待的法律,有评论说,它的出台将使中国百姓告别“公章旅行”,“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当官的一句话,老百姓跑断腿’的时代终结了”。 行政权力同立法权、司法权等其他类型的权力相比,具有更强大、更广泛、更直接的特点,其表现为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监督权等多种形式。其中,行政审批权,也就是我们说的行政许可权,是运用得最广泛、最经常的权力形式。尤其是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几乎凡事都需要审批,为上一个项目“跑审批跑细了腿”,盖上百个公章的事也就不足为怪了。媒体上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 浙江金华一位农民想办个养鸡场,他找有关部门审批,前前后后盖了270多个公章,时间花去了2年,等到把审批手续办下来,市场行情早已发生了变化。 同样,2000年,青海省西宁市的民营企业家马显云投资2000万元在市区修建一座当地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为申请这个项目,马显云先后跑了80多个单位,盖了112枚公章。除了交警大队消防支队的公章不要钱以外,每盖一个章都要向有关部门交一笔钱,这样下来,马显云花费了70多万元。 正是因为手上的公章能生钱,一些政府部门才热衷于审批,什么事情都得经它许可。长期以来,“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行政职能审批化”,一些地方政府陷入“审批经济”不能自拔,由此导致了行政机关效率的低下,同时也给滋生腐败提供了土壤。许多官员腐败的案件,都与他们手握审批权有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吴邦国委员长在介绍这部法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时说了四点,其中第三条说:“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许可程序,杜绝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从源头上和制度上治理和预防腐败。” 有专家指出,行政许可设置过多过滥,行政审批权力过于集中,个别人手中的审批权过大,可以“一言九鼎”,可以搞出许多“条子工程”、“首长工程”,再加上对权力包括许可审批权力长期缺少有效的法律监督机制,以致腐败现象在某些地区、某些部门蔓延开来。要堵住腐败的源头,必须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使行政审批行为置于法律控制之下。而行政许可法的出台,给了行政审批一个明确的说法。法学家应松年评论说,行政许可法——规范政府行政审批权限的法律——将是迄今为止对老百姓影响最为广泛的法律,它的出台将会从体制上影响政府机关和老百姓的关系。 其实,近年来中央及各地政府一直在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2001年9月到2003年3月,国务院清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00多项。与此同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纷纷裁减行政审批项目。 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将有利于巩固上述这些改革的成果,对于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起到促进作用。 法律出台的关键意义在于,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审批行为,本着便民与效能的原则去协调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使政府从“审批经济”中走出来,从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正如法律所规定的,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可以不设行政许可,这样相关主体就拥有充分的自主权。 就像有专家所说的那样,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和行政许可的立法,归根结底涉及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之间关系的调整,其意义非凡。至少我们可以期待,今后办个养鸡场什么的,不至于再盖270多个公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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