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纳税主体将实行分类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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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 08:02 经济日报 | ||
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 (记者李柯勇)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进一步强化税源监控管理,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属地管理的前提下,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及不同信誉等级,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 28日在京闭幕的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大对大企业的管理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可专设部门和人员,为其提供全程服务和纳税监控。对小规模纳税人和零散税 税务总局对强化税源监管的其他工作作出了部署,要求从登记开始加强纳税人的户籍管理,严格登记管理制度,清理漏征漏管户,加强与工商和银行部门的工作配合,实现国税、地税信息共享,实行税务登记的控管。 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在信息化支持下,实施对所辖税源的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及时全面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对纳税人申报情况进行评估。除对纳税申报直接相关的财务、会计账本、报表以及凭证等资料审核评估外,要加强对与生产经营相关信息的对称性审核。作者:李柯勇资料来源:经济日报【上一条】【下一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要求各地坚决遏制小煤矿死灰复燃[关闭]为了保证准确阅读经济日报网络版,请将中文平台字库设为国标扩展码(GBK)建议用IE4.0 以上版本 800 x 600屏幕分辨率浏览。经济日报社,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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