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个"有利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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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 07:0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修改后的证券法既要有利于防范风险,又要有利于促进市场发展;既要有利于发挥证券市场各项功能,又要有利于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是周正庆在证券法修订研讨会上讲的话。 周正庆是中国证监会第三任主席,现在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证券法修改领导小组组长。他说,此次证券法修改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更好地 特别令人关注的是,周正庆把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与其他三个有利于提升到同等高度,这是既开拓又开明之举。并不是说,我们过去对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重视;实际上,有关部门已经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离开有效这个要求,则差之甚远。远的不说,就说前些日子闹得沸沸扬扬的国有股风波,股市大跌,投资者损失惨重。结果呢,一辟谣就平安无事了。对泄漏所谓方案(或研究报告)的官员,该承担何种责任;对传播这些方案(或研究报告)的媒体、网络,又该承担何种责任,国家有关部门不但没有做法,就连说法也不见踪影。如此之举,怎么能使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维护呢?依我之见,要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仅要使这些合法权益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对任何侵犯这些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使之真正尝到违法所必须承担的苦头。 从这个意义上说,股市要有吸引力,应该是使投资者信心在法律上得到确定预期,使投资者在整体上分享中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成果。反之,则很难说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已得到有效维护。我很赞同周正庆前不久说的话:当股市出现大幅波动的时候,投资者的信心受到极大打击,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受到严重威胁,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调节,包括经济的、法律的、政策的、舆论的多种手段。他还说:不能抱着听其自然、任其发展、无所作为的态度,要从实际出发,以‘三个有利于’为指导,积极主动引导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诚哉斯言。 由此观之,要增强股市吸引力,就要在法律上把有利于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上海证券报 诸葛立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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