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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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 07:0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诉讼受理日期:2003年8月15日 诉讼费缴付日期:2003年8月20日 诉讼机构名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所在地:上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下称“新光公司”原总经理、财务主管因受贿和挪用公司财产,分别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有关事项已于2002年3月8日、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予以披露。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追回两犯擅自拆借的资金,新光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一: 被告方:上海超霸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南江光源器材有限公司、上海江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永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通汇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诉讼请求:1、判令五位被告立即支付欠款计人民币18619876.73元; 2、诉讼费由五位被告承担。 诉讼二: 被告方:上海树金商贸有限公司、及连带责任担保人李涛、李红、李德昌、桑佩洁。 诉讼请求:1、判令五位被告立即支付欠款计人民币650万元; 2、判令五位被告承担逾期付款利息548161.25元暂估,自2001年12月28日暂计至2003年7月10日,以银行贷款利率为计算标准,计算至判决生效时止; 3、诉讼费由五位被告承担。 以上二项诉讼依据为被告与新光公司签订的还款协议,现被告未完全履行还款协议。 三、本次公告前公司 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 无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在2002年年度报告中,新光公司就诉讼一所涉及事项,计提了相应的坏帐准备。如被告返回欠款,新光公司将冲减挂帐的其他应收款,同时,将转回相应的已计提的坏帐准备,增加当期利润,公司按股比增加当期利润。 在2002年年度报告中,新光公司就诉讼二所涉及事项,计提了坏帐准备。如被告返回欠款,新光公司将转回已计提的坏帐准备,增加当期利润,公司按股比增加当期利润。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起诉状; 2.诉讼受理通知书及诉讼费缴付凭证; 3.还款协议。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29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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