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华证券投资基金2003年中期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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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 07:0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已于2003年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本报告未经审计师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愿就本报告书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报 一、 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资料 基金简称:基金裕华 基金交易代码:184696 基金单位总份额:5亿份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存续期:15年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 2000年4 月24日 (二)基金管理人 法定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邮政编码: 518040 法定代表人:吴雄伟 信息事务管理人:李全 国际互联网址:http:// www.boshi.com.cn 联系电话:0755-83169999 传 真:0755-83195140 (三)基金托管人 法定名称: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基金托管部负责人:谢红兵 信息事务联系人:江永珍 联系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联系电话:021-58408846 传真: 021-58408836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法定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33号 法定代表人:Mr. Kent Watson 电话:021-63863388 传真:021-638633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牟磊 陈玲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法定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7 法定代表人:张涌涛 电话:010-66411188 传真:010-66413800 联系人:黄伟民 经办律师:黄伟民 二、 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基金资产净值收益率=当期净收益/调整后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本期基金净值增长率=(分红前单位净值/期初单位净值)×(期末单位净值/分红后单位净值)-1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第1年度净值增长率+1)×(第2年度净值增长率+1)×(第3年度净值增长率+1)…×(上年度净值增长率+1)×(本期净值增长率+1)-1 基金可分配净收益=未分配净收益-证券投资估值减值 三、 基金管理人报告 本基金业绩表现 截止到2003年6月30日,本基金单位净值1.0174元,本期净值增长率为11.64%,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为33.85%,同期上证指数的涨幅是9.46%,深证综指的涨幅是4.75%。 基金经理简介 施斌先生,1966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就读于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获学士学位。1988年7月至1989年12月,于交通银行总行国外部从事外汇清算和交易工作。1990年至1994年就读于美国杜兰大学金融和会计专业,获硕士学位。1997年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1994年1月至1999年7月于美国U.S.Global Investors Inc.任基金经理,负责共同基金管理。1999年7月至2002年4月于USAAInvestmentManagementInc.任股票分析师,负责共同基金管理。2002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高级分析师,2003年6月起任基金裕华基金经理。 宋炳山先生,1969 年出生,硕士学历。1996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获工学硕士学位。1996年至1998年在科技部高技术司工作。1998年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员、基金裕隆基金经理助理、基金裕阳基金经理。2002年1月至2003年6月任基金裕华基金经理。2003年6月调任本公司交易部总经理,不再担任基金裕华基金经理。 (一) 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1、 投资原则: (1)股价是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反映,我们寻求的投资对象是能够长期持久增长的公司。 (2)我们希望以便宜或合理的价格介入符合我们投资原则的公司,一旦发现,我们就会长期持有,直至股价远远超过我们对公司的估值或公司的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 (3)我们的投资对象会集中在高速成长行业中的龙头企业,他们往往比行业的平均增速增长更快。 (4)我们的超额收益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第一、来自于我们注重比国民经济增长更快的行业;第二、来自于我们投资的龙头企业往往比它们所属的行业更快的增长;第三、来自于我们以合理的价格介入这些企业。 (5)股价的波动往往远远大于公司基本面的变动,这就为长期投资者提供了机会。 (6)我们的投资原则会导致集中持股,长期持有,公司挖掘为主,时机选择为辅。 2、 上半年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的回顾 2003年的上半年中国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经济发展的几个主要动力(固定资产投资,大众消费和进出口)都延续了2002年以来的稳定增长,非典的爆发短暂地打破了这一平衡。在政府和大众的齐心努力下,非典疫情得到迅速控制,宏观经济也得到稳定并重新进入增长轨迹。非典虽然对旅游和一些消费品行业打击较大,但没有从根本上动摇中国经济的支柱,大多数行业在2003年上半年都有较好的表现。 证券市场在2003年上半年也表现良好,高速的经济增长无疑为证券市场的表现提供了基础,但监管部门对证券市场更为现实的监管态度也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同时,监管部门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的努力也开始发挥效果,市场的投资主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基金在证券市场上的作用日益显著。机构投资者更为注重对公司基本面的研究和对公司价值的挖掘,公司基本面与股价表现的相关度也越来越高,在这样的市场背景下,一些基本面良好、估值偏低的公司在上半年表现突出,而一些估值偏高而基本面在恶化的公司在大盘上涨的同时继续走低,市场分化十分明显。根据我们的统计,在2003年上半年,约75%的股票表现劣于指数,其中12%的股票的收益率为负。 3、上半年基金投资情况的回顾 上半年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为11.64%,同期上证指数的表现为9.46%。 本基金较好的抓住了一些市场的热点,如汽车和钢铁行业,在第一季度保持了较高的仓位。但也错失了电力行业的反弹。个股的集中度有所提高,更集中于行业的龙头企业。今后的仓位调整将更基于符合我们投资标准的股票的多少。 4、对下半年证券市场的预期和投资计划 我们认为市场投资理念的改变才刚刚开始,从市场的平均市盈率远远高于绩优蓝筹股的这一现状表明投资理念的改变还远远没有结束,市场分化也将持续。社保基金的入市和QFII的进入将更加加强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市场的地位和作用。经过市场最近的调整,符合我们投资原则的股票数目在增加而不是在减少。许多大盘绩优股的市盈率其实已经与国际水平接轨而中国经济增长的速度将远远高于这些成熟市场。我们相对保持对市场一个比较乐观的态度。当然,我们不能忽视一些风险因素(如国有股减持和扩容速度的加快)。但是我们认为市场对此已有一定的预期,我们认为这些风险因素的影响是有限的。 我们认为随着市场投资主体的日益机构化,对公司价值的深度挖掘将成为投资业绩好坏的重要决定因素。只有在充分把握公司价值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在投资决策中少犯错误。我们将更注重对公司和行业的研究,要把工作做得更细、更深。 (二) 内部监察报告 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契约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内部监察报告 2003年上半年监察工作以确保管理人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重点,继续完善以风险为基础的监察体系。监察部门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通过电脑监控、现场检查、人员询问、重点抽查等方法开展工作,发现违规隐患及时与有关业务人员沟通并向管理层报告,定期制作监察报告报送公司董事长和监管机关。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进一步强化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进行了"风险控制自我评估项目"。从影响程度的高低、可能性的大小,对投资交易、关联交易、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各种风险进行了综合评估,并对公司目前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充分性进行评价,并对控制不足的环节制定了新的控制措施。 2、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拟定了《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对《投资管理制度》等重要公司制度进行修订,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使各项制度真正落实。 3、进一步完善基金投资的"候选股票池"制度,进一步强化投资以研究为基础。 4、加强营销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聘请专业培训公司对公司市场发展部门的员工进行培训,提高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规范经营、合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四、 基金中期财务报告 (一) 基金会计报告书(未经审计) 1、裕华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单位:人民币元 2、裕华证券投资基金经营业绩表 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止单位:人民币元 3、 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止 单位:人民币元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 会计报告书附注 1、基金简介 裕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原金越证券投资基金)是由六只原有投资基金合并规范而成。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0〗18号文批准,浙江金信基金、温信基金、金信受益、绍信受益、浙工受益及江苏盐信基金合并规范为金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越基金"),并于1999年11月10日办理了资产及负债的移交手续,基金管理人更换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更换为交通银行,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发行规模为21096万份基金单位,存续期为1992年7月至2002年7月。 金越基金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00〗31号文审核同意,于2000年4月24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0〗18号文批准,金越基金于2000年6月22日基金单位总份额由原有21096万份基金单位扩募至5亿份基金单位,存续期限延长5年至2007年7月,扩募后更名为裕华基金。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018号文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股票投资中以技术创新类上市公司为主。 2、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主要会计政策所述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约定编制。 3、主要会计政策 (a)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会计报告期间为2003年1月1日起至2003年6月30日止。 (b) 记帐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c) 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除股票和债券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d)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帐。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股票包括上市交易股票和未上市交易股票。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增发形成的未上市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e)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同业间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帐,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卖出银行同业间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上市流通债券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均价估值。未上市流通债券按成本估值。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f) 配股权证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按市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逐日估值,差异计入"配股权证"及"未实现利得"科目。 (g) 收入确认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同业间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并扣除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并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h) 基金管理人报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0〗18号《关于金越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更名和续期的批复》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报酬按逐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扩募三个月后,如果基金持有的现金比例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超过部分不计提管理人报酬。 (i) 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0〗18号《关于金越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更名和续期的批复》的规定,按逐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 (j)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k) 实收基金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元。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单位总额。 (l) 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 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当年收益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分配一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4、主要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2001〗年6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主要税项规定如下: (a)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12月31日前暂免征收营业税。 (c)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d)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按照0.2%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5、应收利息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03年6月30日 应收债券利息 1,126,838 应收银行存款利息 11,589 应收清算备付金利息25,295 合计1,163,722 6、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03年6月30日 基金单位数 人民币元 发起人持有基金份额 - 非流通部分 2,500,000 2,500,000 发起人持有基金份额 - 可流通部分 2,500,000 2,500,000 社会公众持有基金份额495,000,000 495,000,000 基金单位总额 500,000,000 500,000,000 按照《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规定,全部基金发起人认购基金单位不得低于基金规模的1%,且在基金存续期间,全部发起人持有的基金单位不得低于基金总规模的0.5%,其余部分在基金扩募配售可流通部分上市二个月后方可流通。 7、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因新股申购和国债认购而产生的返还款项等。 8、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政策变更 本基金以前年度原执行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中有关基金会计核算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1年11月11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本基金已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该办法。 其主要影响是变更了本基金债券的成本计价方法及利息收入确认方法:成本计价方法由含息成本变更为不含息成本;利息收入由收到时认列变更为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本基金资产净值无影响。 本基金于2002年1月1日起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相应调整应收利息和投资成本科目的年初余额。根据2002年1月财政部有关基金核算会议传达的精神,不对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上述调整形成的差额2,534,305元在2002年度基金报表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单独列示,并构成当期可分配收益。 此外,2001年4季度债券托管帐户维护费于2002年支付,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由此使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人民币6,000元。 9、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 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发起人 交通银行基金托管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金信信托")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财政部的相关文件,原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实业投资部分划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4月1日证监基金字〖2003〗50号文件同意,原长城信托投资公司所持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25%股权划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b)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2003年6月30日 买卖股票成交量买卖债券成交量佣金 成交量 占全年成交 成交量 占全年成交 佣金 占全年佣金 人民币元 量的比例 人民币元 量的比例 人民币元 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24,970,849.95 3.28% 17,317,745.94 4.68% 20,302.74 3.31 % 上述佣金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c) 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费用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费3,697,806元。 (d) 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616,735元。 (e) 银行存款余额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基金托管人于2003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5,708,289元。本年度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217,460元。 10、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基金获配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或以下规定期间,为流通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政策规定,2000年5月18日起新股发行时不再单独向基金配售新股。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帐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流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54号文《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自2002年5月20日起,恢复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基金以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参与配售,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获配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流通。 本基金截至2003年6月30日止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三) 基金投资组合(2003年6月30日) 1、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国债及货币资金合计 截止2003年6月30日,裕华基金持有的国债(不含应收利息)及货币资金合计为136,724,786.31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26.88%。 3、债券(不包括国债)合计 截止2003年6月30日,裕华基金持有的可转换债券(不含应收利息)合计为47,874,605.00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9.41%。 4、截止2003年6月30日裕华基金持有股票明细 5、本会计期内新增股票明细 数量单位:股 其中:其它项目包括送股、配股、转增、增发、债转股。 6、本会计期内清仓股票明细 数量单位:股 7、报告附注 (1)报告项目计价方法:本基金持有的上市证券采用公告内容截止日的市场均价计算;已发行未上市股票采用成本价计算。 (2)基金持有每只股票的价值(按成本价计算)均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与本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任何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均未超过该证券总股本的10%。 (3)基金的其他应收应付款项,包括:应收利息、深圳交易保证金、待摊费用、应付管理费、应付托管费、应付券商佣金、预提费用、应付券商席位保证金及其他应付款等合计为借方余额49,440,125.56元,与股票市值、国债及货币资金、其它债券相加后等于基金净值。 五、 基金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 基金持有人结构: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的比例 基金发起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1 % 社会公众 495,000,000 99 % 合计500,000,000 100 % (二) 裕华基金前十名持有人(截止2003年6月30日): 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的比例 1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47,867,576 9.57 % 2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4,163,046 6.83 % 3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17,535,420 3.51 % 4 上海久事公司 11,442,423 2.29 % 5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640,170 1.53 % 6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 1.00 % 7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960,180 0.99 % 8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500,000 0.90 % 9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146,000 0.63 % 10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 0.60 % 注:本排名依据交易所提供的基金前100名持有人名册,按持有人名称汇总后所得。 六、 重要事项揭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财政部的相关文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4月1日证监基金字〖2003〗50号文件同意,原长城信托投资公司所持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25%股权划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三)根据2003年6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83号文批准,由本基金管理人设立的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自2003年7月10日起公开发行。 (四)本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发布公告,聘请施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宋炳山先生因调任本公司交易部总经理,不再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五)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中关于"每只基金通过一个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年成交量,不得超过该基金买卖证券年成交量的30%"的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裕华基金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席位,裕华基金2003年上半年通过各证券经营机构的席位买卖证券的交易量及支付的佣金如下: 1、 股票及债券交易量(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 2、支付佣金(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裕华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3、《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4、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各年度审计报告正本 6、报告期内裕华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查阅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电话:0755-83195001 客户服务部电话:010-65171155 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年8月29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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