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地级市电子政务的第二次邮件模拟测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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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 00:22 新浪财经 | ||
第二次邮件模拟测试 本课题组从2003年3月4日开始第二次E-maii模拟测试,测试形式和内容有所变动,第二次邮件测试不再区分政府对市民、政府对企业、政府对学术机构,而是针对所有地级市政府采用同样内容的邮件以测试政府信箱与公众的互动性。第二次邮件模拟测试的内容如下: 市政府: 你好!我是本地的IT技术人员,想开办一家网吧,但听说政策上有限制,不知有没有这方面的具体文件,以及如何办理网吧业务。 请望及时回复,或转交相关部门。 罗果 2003年3月4日 根据数据进行初步统计,得出测试结果如下:第二次邮件模拟测试总共发出215封邮件,其中42封邮件发送失败,占总发出数的19.53%,此外,173封邮件发送成功但没有得到该地级市政府信箱的及时回复,占总发出数的80.47%,剩余23封邮件得到政府信箱的及时回复(对应是23个地级市),占总发出数的10.70%。进一步统计结果显示:一天内得到回复的是8封;二天内回复的也是8封;三天内回复的是3封;一周内回复的是4;平均回复间隔时间是2.00天,比第一次邮件模拟测试的结果有所提高。 由前后两次邮件模拟反馈测试的统计结果和政府信件回复内容,可以进一步做出一下分析,以得出政府机构信息化运作的一些特点和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过程中的一些亟待解决的瓶颈性的问题。 1.邮箱地址规范性 市长信箱作为地级市与市民互动回馈的渠道,理应从形式上区别与私人或非政府组织的邮箱。例如szxx@jlcity.gov.cn,dymayor@dongying.gov.cn等可被认为是规范的。但也有以私人邮箱(chengde@0733.com,chenyuxing@163.net)或组织邮箱(hlj@beancurd.org)充当市长邮箱,甚至有的邮箱难以分辨出名头,例e-163-com@163.com。 2.邮件署名: 政府信箱回复市民邮件的署名情况是良莠不齐,半数没有署名,有署名的也不是十分规范,汇总有以下几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网站、信访局、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市长电话室等等,还有以市文化局等机构或个人名义回复公众邮件的。由此可得以下结论: 首先,政府对市民、对公众的服务意识有待加强。日常书信往来,文首称呼、文末署名是最起码的书信礼仪,作为“人民公仆”对市民正式咨询性邮件的回复不署名,首先就是不尊重市民,政府机构和公务员自认为高市民一等,管制性强于服务性理念。 此外,政府信箱回复市民邮件的正式署名将代表政府对市民的服务承诺,没有署名的形式政府某种意义上是失去了自律的意识。 其次,有署名但不规范,表明政府信息化服务的主体意识比较薄弱。面向市民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主体是政府,而不仅仅是某些个人或机构。这也说明政府内部机制整合不够,离真正的“一站式”电子政府还有很大差距。 再次,署名的多种多样等暴露了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管理的混乱,市长信箱是市长与市民沟通的媒介,理论上回复主体是市长或市长授权的机构。重视与市民沟通、倾听市民呼声的政府对待政府信箱的邮件必然是专人专管,及时与市领导沟通。 二.内容分析: 这次正值两会之际,我们进行第二次邮件互动性测试,目的除了考察政府邮箱、市长邮箱是否切实起到与市民互动的作用,还想通过邮件互动考察一下各地级市有关方面的行政职能流程运作的现状。 1.行政监管主体: 这次邮件以“咨询开办网吧”为题,抓住了当前的焦点话题也是敏感话题,各地级市在行政管制职能上理应有专人和专门机构负责此事,汇总各地级市负责网吧开办行政审批和监管的机构有市公安局(网监科、计通科)文化局(文化市场科)电信局、工商局、信息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等机构,其中承德是由网通公司(事业单位)负责监管的。 从网吧审批、监管的主体机构来看有以下四点结论: 其一,网吧在北京“蓝极速”事件后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对于敏感问题各地级市均反应迅速,有专人、专门机关负责审批和相应的监管,可见中国行政系统有着触觉灵敏的反应系统,政府能力有所提升。 其二,中国是中央集权制的行政体制,在充分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原则指导下,地级市在充分尊重中央权威、贯彻中央政策的前提下保有了一定的政策执行灵活度,这从邮件中提到的各省、各地级市单行法规、发条中可以看出。 其三,个别地级市行政机构叠床架屋,行政职能流程紊乱,职、责、权、利界限模糊,行政职能重叠、多头管制现象严重(虽然职能交叉总好过职能盲点、空白,但职能交叉很可能产生一种后果就是“功则相争、过则相诿”)。网吧审批是热点权力,许多有相关职能的部门均想参与。 其四,地级市层级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的环节冗繁,行政效能不高,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政府对市场的越位侵害。 附录: 第二次邮件模拟测试中两封政府信箱比较规范的反馈邮件。 第一封:巴中市 张云先生,您好! 似乎没有特别的限制。假设您在巴中市巴州区建网吧。先在巴州区文化局申请,文化局会发给您一份筹建批准通知书,到公安局填服务场所登记表,再到工商局进行名称预核,然后拿名称预核通知书和筹建批准书到公安局审核批准,批准通过后到文化局申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基本上是这些,其他税务等就不说了。至于场所不能在学校等周围,请详细参考互联网方面的法规规章。 附件为一些互联网法规,请参阅。 另:巴中市公安局网监处的电话是:0827-5267901,袁警官(女) 致礼! 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 第二封:镇江市(注:镇江市这封反馈邮件是通过网络公开发布的) 您好:关于如何办理网吧及有关具体文件,现答复如下: 关于如何办理网吧,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 一、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二、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三)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四)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五)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 备; (六)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四、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章程;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资金信用证明; (四)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五)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文化行政部门自收到设立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申请人完成筹建后,持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到同级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批准文件。 申请人持公安机关批准文件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最终审核。文化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条例》规定做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对申请人的申请,文化行政部门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公安机关经审核不合格的,分别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有关限制:审批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总量和布局要求。江苏省《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通联【2001】192号)规定我市市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总数为70家。两年来我市未新批1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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