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业尚未接到“洗黑”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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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 12:35 粤港信息日报 | ||
多伦 针对近日有不少内地客趁开放个人游之机,斥巨资在香港购置物业,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行政总裁陈佩珊表示,截至现时为止,该局未收到地产代理因协助洗黑钱活动而被起诉或被要求协助调查的个案。而自内地放宽个人游至今,也未接到怀疑有客户透过买楼洗黑钱的举报。 陈佩珊强调,该局一向重视地产代理的专业水平和社会责任,故过去经常提醒从业者留意及提防有人通过物业买卖从事洗黑钱活动,该局的立场是尽力协助政府防止洗黑钱活动。陈佩珊表示,该局近期将对国际组织早前通过的40项打击及防止洗黑钱建议,向地产业界及商会进行咨询,她强调,现时向业界进行咨询并非针对内地放宽个人游而来。 她表示,该“打击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于今年6月底通过40项建议,并于其后交予多个地区政府。港府亦透过保安局于本月中旬通知该局,并预备稍后与该局商讨如何落实有关建议。 据了解,在40项建议中,其中有三项与地产代理有密切关系,包括“地产代理在处理物业买卖时要确定买家身份”、“代理应将客户及交易资料保存5年”(现时只为3年),以方便追查资料以及“如有怀疑个案,应向执法机关举报”。 陈佩珊重申,现时的洗黑钱的手法已越趋复杂及层出不穷,较难认定某一类人有较大机会进行洗黑钱活动。 陈佩珊指出,要业界去辨别买家是否洗黑钱,是相当困难的事,故地产代理监管局会约见五大代理商会,了解业界困难,若有需要,局方会发出指引给前线代理或举办培训课程,增加前线员工的认识。 中原地产执行董事陈永杰指出,地产代理要会考五科合格,接受80个小时的课程训练,通过考试便可挂牌,能够通晓楼宇买卖交易的法律,已经相当困难,要辨别买家资金及身份是否清白,根本不可能,除非地产代理监管局规定,买家填写楼表时,须一并申报财富来源。 他说,地产代理的工作是撮合交易,至于审查买家身份及金钱来源,要交给警方处理,若警方需要协助,例如翻查旧有交易资料,业界才会协助。 美联物业董事副总经理黄锦康表示,直到目前为止,地监局仍未与美联作出直接对话,故集团未知如何在运作上作出实际行动,以配合有关建议。 他认为,要代理确定买家身份,容易与个人私隐条例产生矛盾,地监局方面必须要发出清晰指引,并且保护举报可疑个案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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