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铁腕确保互联互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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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 08:33 金羊网-新快报 | ||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最快下月起实施 新快报讯(记者 曾霞)据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透露: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刚刚转发了由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中组部、国资委产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电信市场监管制定的法规性文件,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将对电信互联互通的监管首次起用撒手锏———人事 互联互通顽症难医 近一两年我国通信行业阻碍网间互联互通、资费价格无序竞争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电信网安全畅通,侵害了广大用户的通信权益。这主要归咎于部分电信企业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依法行政置若罔闻、阳奉阴违,甚至公开抵触。 信息产业部人士表示,出台《意见》是国务院的“重大举措”,这两天各省的通信管理局局长都在北京集中开会学习《意见》,《意见》最快9月就可实施。 恶性竞争难保乌纱 《意见》强调,在市场竞争条件下,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网间互联互通,破坏通信安全畅通。对破坏通信设施、中断或阻碍网间通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最值得关注的一点是:规定要加强对电信企业干部的考核与管理。中央企业负责人管理部门对各电信集团公司领导、各电信集团公司总部对省级分支机构领导进行考核时,应分别听取信息产业部及省区市通信管理局的意见,把是否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电信市场秩序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及成员业绩的重要内容和任用依据。 对因疏于管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发生恶性事件的电信企业领导,有关行政监察机关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各电信集团公司及省级分支机构领导班子以外的其他人员,如有纵容甚至参与上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电信监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有关电信企业依据建议进行严肃处理。 尤其是对因此被撤、免职的人员,三年内不得任用。 一位地方电信监管人士颇有感触地说,“以前对电信企业管不了人,管不了钱,光罚钱通报效果不明显,《意见》出台后,监管理部门的权威性将大大加强。”(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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