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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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 08:0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8月26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姚兴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和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了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关于将独立董事人数调整为公司董事人数三分之一的预案》、《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草案)》进行了讨论。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 “在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为贯彻落实上述要求,本次董事会决定将公司董事人数减少为九名,其中,独立董事为三名;同时,本次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提请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 会议无其他议题。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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