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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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 08:0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 1.2本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3董事长吴庆荣先生、总经理王见智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文龙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崔玉姬女士声明:保证半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基本情况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2.2.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注5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期后事项: 注:有关手续尚在办理中。 §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情况: 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情况: §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5.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5.3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主营业务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7,557万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产、销量降低,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减少,主营业务成本高于主营业务收入所致。 5.7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对上半年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和下半年生产经营情况的分析,预计到2003年三季度结束时,仍将继续亏损,具体亏损金额将在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11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重要事项 6.1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在本报告期内,未新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但前期年报曾披露的有: 1.2000年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起诉本公司侵权,主张10,000万元赔偿额的诉讼,原告已撤诉。 2.本公司控股股东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15,107万股国有法人股因1999年8月质押给中信实业银行。2002年8月未偿还上述贷款,被中信实业银行起诉至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该法院审理判决通过司法拍卖执行此案。2003年7月13日已将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15,107万股股权,拍卖给了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竞拍得的股份占总股本44.43%。(详见2003年7月15日《上海证券报》)。 3.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起诉本公司控股股东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欠9,000余万元贷款案,已于2003年3月进入执行程序;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而后又续冻结的15,107万股股权,已因被中信实业银行申请,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拍卖,经北京瑞平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13日第三次拍卖,已由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竞得,光大银行的冻结无法执行。现双方正商议执行和解。 4.因本公司和控股股东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向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汇通支行贷款各6,000万元到期未偿还,2002年6月被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汇通支行将本公司和控股股东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并将担保人牡丹江水泥集团持有的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冻结了52,452,831股股权。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本公司和控股股东偿还各自的6,000万元本金、利息及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牡丹江水泥集团负有连带清偿责任。2002年11月,上述两案进入执行程序。2003年7月,本公司已向该银行履行了3,574万元的清偿义务。现原、被告双方正商议执行和解。 6.5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7财务报告 7.1审计意见 7.2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会企02表 单位:人民币元 7.3会计报表(见附表)及报表附注 7.3.1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7.3.2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7.3.2报告期内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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