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盛证券投资基金2003年度中期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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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 08:0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报表的组成部分。 2、经营业绩表 会证基02表 2003年6月单位:元 3、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证基03表 2003年6月单位:元 4、基金收益分配表 会证基02表附表1 2003年6月单位:元 (二)会计报告附注 1基金简介 汉盛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通证券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名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福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现名为福建企业投资国际集团)共六家发起人,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基金契约发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9?13号文批准,于1999年5月10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15年,发行规模为20亿份基金单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本基金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证上字(99)第27号文审核同意,于1999年5月18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证监基金字?1999?13号批文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2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1年11月11日颁布的财会〔2001〕53号《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主要会计政策所述的基金行业的实务操作约定而编制。 3主要会计政策 (a)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会计期间为200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 (b)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上市交易的证券和未上市交易的证券分别以市值和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c)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帐,全部价款包括成交总额和相关费用,出售成本按日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股票包括上市交易股票和未上市交易股票。上市交易股票的估值按估值日当天各股票相应的市场交易均价进行计算,若当日无交易,则以最近一日的市场交易均价计算。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增发形成的未上市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估值日,对股票投资进行估值时产生的估值增值或减值,确认为未实现利得,计入"未实现利得"科目。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市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逐日进行估值,确认为未实现利得,计入"未实现利得"科目。 (d)债券投资 债券包括证交所交易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帐,应支付的全部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出售的债券成本按日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证交所交易债券的估值按估值当天各债券相应的不含息的市场交易均价计算,若当日无交易,则以最近一日的不含息的市场交易均价计算。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的估值以不含息成本价计算。估值日,对债券投资进行估值时产生的估值增值或减值,确认为未实现利得,计入"未实现利得"科目。 (e)收入确认 卖出股票和交易所交易债券均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和债券差价收入;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债券利息收入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存款利息收入按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在股票除息日确认;买入返售证券收入采用直线法,按融出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f)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为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的报酬。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9?13号《关于同意设立汉盛证券投资基金的批复》的规定,按逐日基金资产净值2.5%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成立三个月后,如果基金持有的现金比例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超过部分不计提管理费。 经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决定并发布临时公告,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基金管理人的报酬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基金管理费按逐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如果基金持有的现金比例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超过部分不计提管理费。 (g)业绩报酬 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的计提条件是当基金的年度可分配净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一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20%以上,且当年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高于同期证券市场平均收益率时,可以按照《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规定的计提方法和比例,在年末一次性计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43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报酬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基金允许提取业绩报酬至2001年年底。此后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程序修改基金契约,不再提取业绩报酬。 (h)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1999?13号文《关于同意设立汉盛证券投资基金的批复》的规定,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i)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该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j)基金单位总额 基金单位总额以基金单位面值乘以实际发行基金单位数入帐。 (k)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当年收益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分配一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可分配净收益的90%。 4主要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及〖2001〗年6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主要税项规定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12月31日前暂免征收营业税。 (c)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基金单位总额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元,基金单位总额按面值入帐。 本基金发起人认购的基金单位,自基金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以后,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发起人持有的基金单位不得低于基金规模的1.5%。 6、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因新股申购而产生的返还租用交易席位的款项等其他各项收入。 2003年上半年 新股手续费38,491.70 印花税返还4,460.75 国债兑付手续费9,112.50 合计52,064.95 7、待摊及预提费用 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的、影响基金单位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应分摊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的费用;预提费用是指预计将发生的、影响基金单位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应预提计入本期的费用。 8、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上市年费、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用、债券账户维护费、场内卖出回购手续费等费用。 9、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发起人 中国农业银行基金托管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山东国投")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福建企业投资国际集团("福建投资企业")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b)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注:(1)上述佣金未扣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2)上述买卖证券成交额包括股票买卖、债券买卖及回购金额。 (c)基金管理人费用 支付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计提基金管理费人民币13,528,850.26元。 (d)基金托管人费用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计提基金托管费2,254,808.31元。 (e)与基金托管人通过银行同业间市场进行的国债交易 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通过银行同业间市场进行的国债买入金额为30,501,000.00元。该类交易是在正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而订立。 10、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本基金截至2003年6月30日止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三)基金投资组合(2003年6月30日) 截止2003年6月30日,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1,850,205,399.18元。其中持有股票市值1,263,225,886.50元,持有国债市值及货币资金450,902,046.52元(含交易清算资金),持有的债券市值(不含国债)131,369,002.20元,分别占基金资产净值的68.27%、24.37%、7.10%。基金持有每只股票价值(按成本计算)均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截止2003年06月30日股票投资明细 3、本期新增股票统计(单位:股) 4、本期剔除股票统计(单位:股) 五、基金持有人结构及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1、基金持有人结构 基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 基金发起人4500万份2.25 其中:海通证券有限公司1000万份0.50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份0.50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万份0.50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00万份0.25 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500万份0.25 福建企业投资国际集团500万份0.25 社会公众195500万份97.75 2、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持有人基金份额(万份)占总份额的比例 % 六、重要事项公告 1、2003年3月29日,本公司在有关证券报刊上公布了《汉盛证券投资基金二○○二年年度报告》。 2、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基金管理人、托管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处罚情况。 3、2003年5月20日,本公司就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参股富国并增加注册资本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并于2003年5月29日在有关证券报刊上公布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变更事项的公告》。 4、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中关于"每只基金通过一个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年成交量,不得超过该基金买卖证券年成交量的30%的要求,本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基金汉盛共向11家证券经营机构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席位。有关专用交易席位的情况见下表。 注:上述佣金包括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汉盛基金的文件 2、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3、汉盛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5、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6、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查阅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2层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50478888-301#& 公司网址:http://www.fullgoal.com.cn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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