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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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 08:0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表重新出具的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本公司对年报事后校核的情况,本公司对2002年度报告更正如下: 一、将2002年度报告第八节八条全文更正为: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发表意见的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1关于公司三名高管被成都海关带走接受调查事项 公司成立至今从未从事过任何进口业务。截止目前,原行政总监尹芳女士已回公司上班,原董事会秘书赵琪云先生、原财务总监吴东蓉女士仍在接受调查(上述三人目前已非本公司高管,详见2003年3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项不会对会计报表反映2002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2.5亿银行存款被划走事项 公司已将有关情况及时公告,并向司法机关提交了报案材料。 该事项已致使公司与中国南方航空动力公司、中航技北京进出口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无法继续履行,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本公司现已与上述二公司就终止《股权转让协议书》达成一致。 截止目前,该事项调查工作尚未有新的进展。 3关于审计程序不足以确信报表及其附注中反映的银行借款及有关抵押、担保事项是否完整的说明 公司已组织专人对银行借款、抵押和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除已披露的银行借款、抵押和担保事项外,未发现新的未披露银行借款、抵押和担保事项。目前,公司为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的担保已解除;成都珠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就归还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四支行2000万元借款采取了有效措施,本公司为其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所需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对本公司报告期及期后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已无重大影响。 4关于公司与大股东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资金往来的事项 截止2002年末,本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向本公司拆借资金18567.03万元。其中,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拆借资金16,673.91万元。鉴于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账册已被有关部门查封,公司无法及时进行账务核对和处理,在年末例行的财务对帐过程中,双方尚存在未达账项,且该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达到16,673.91万元。 公司对此予以了高度重视,2003年4月以来,公司与控股股东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及关联方就欠款问题进行了核对并加强了欠款催收力度,力争尽快收回所有借款。截止2003年6月30日,公司应收控股股东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往来款158,528,277.47元,较2002年末的185,670,261.09元下降了27,141,983.62元。 日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欠款事项进行了进一步磋商,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同意于近期以其部分土地及实物资产等抵偿债务。 二、将2002年度报告第九节三条全文更正为: 公司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发表意见的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1、关于2002年本公司三名高管被成都海关带走接受调查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应继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2、关于2.5亿银行存款被划走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应继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及时公告进展情况。 3、关于审计程序不足以确信报表及其附注中反映的银行借款及有关抵押、担保事项是否完整的说明 公司已组织专人对银行借款、抵押和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除已披露的银行借款、抵押和担保事项外,未发现新的未披露银行借款、抵押和担保事项。监事会要求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防止出现违规操作。 4、关于公司与大股东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资金往来的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应加大催收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力争尽快收回所有借款。同时,公司应并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保证中小股东利益不受侵害。 三、将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中审计报告全文更正为: 审计报告 深鹏所股审字?2003?72号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贵公司2002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0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 1、2002年9月贵公司三位高管人员被成都海关带走接受调查,有关案情尚未审结公布。 2、年末银行存款中有25,000万元的存款被银行将其作为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划走,贵公司虽通过各种途径追讨,但截止审计报告日贵公司未能收回任何款项,相关款项可能已形成损失。 3、限于客观原因,我们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尚不足以确信报表及其附注中反映的银行借款及有关抵押、但保事项是否完整。 4、贵公司与大股东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资金往来频繁。年末应收各关联企业往来款余额185,670,261.09元。其中,应收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往来款余额166,739,100.99元,已经其确认,但截止2003年7月31日贵公司账面反映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尚欠162,844,227.23元,而据贵公司的欠款催收函,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反映的欠贵公司款项为23,588,727.66元,应收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往来款2003年7月31日的余额未获确认;同时,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账册已被有关部门查封,贵公司仅对其往来款余额按既定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由于上述因素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我们无法对上述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深圳梁烽 2003年8月1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光道 四、因计算错误,本公司2002年度报告第八节二条1项关于共计使用募集资金20,195.39万元、投入双流工厂原西藏珠峰钱江工业有限公司募集资金10,706.52万元、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6,576.39万元和剩余募集资金19,139.61万元等指标有误,现更正如下: 截止200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7,923.86万元、投入双流工厂募集资金8,434.99万元、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4,304.86万元和剩余募集资金21,411.14万元。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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