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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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 08:0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5名,独立董事芮明杰委托公司副董事长洪波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唐海根先生主持。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操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即将到期借款展期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维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即将到期借款展期等相关事宜,具体作法包括但不限于:到期借款办理展期,向银行新借款替换原有到期借款,以及提供相应的信用担保及抵押担保。 三、审议通过了《朱家角股权质押贷款的议案》 鉴于二00三年六月二十日召开的二00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银行申请伍亿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而公司目前投资的项目需要大量资金,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上海朱家角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3.33%的股权质押给银行,向银行贷款1亿,并授权经理层具体操办。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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