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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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 07: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北京消息日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取消与国务院公布取消的两批行政审批项目直接相关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据悉,此次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教育部门收取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高等教育培养费;建设部门收取的工程总承包资格审查发证收费(含申报费、审查费、证书费);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审批证书费、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检测费等。上海证券报记者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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