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交易利于机构投资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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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 07: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主持人的话: 近期,沪深两市交易所都修改了《大宗交易细则》,上证所更是推出了计算机大宗交易系统,使沪市大宗交易由人工转向了电脑化,这些都令大宗交易成为近期证券市场一个热门话题。本期聚焦,就介绍大宗交易的相关知识。 一、大宗交易概述 所谓大宗交易是指单笔交易规模远大于市场平均单笔交易规模的交易现象。证券交易所为了防止大笔买单及卖单影响股价,造成市场人为波动,从而设置大宗交易机制。当买卖某方的单笔交易申报量超过一定幅度后,交易所便规定其在一个专用的席位内进行双边询价式的交易(即交易者要自己去寻找交易的对象,不再参加集合竞价),成交价格也不再计入该股票的收盘价格。 大宗交易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沪深两市初创时期就已经在制度上有所规定,但一向少有人问津,因为股票市场中涉及大笔交易的做庄都喜欢暗地里进行,引用大宗交易无异自曝身份。去年,银河证券用大宗交易将三千多万股罗牛山转让给上海金证引起市场轰动之后,该交易机制才逐渐成为机构常用手段。 二、大宗交易的基本规定 我们以上证所为例,介绍大宗交易的基本规定: 1、大宗交易金额与数量上的规定 在上证所进行的证券单笔买卖达到如下最低限额,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一)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 (二)基金交易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三)债券交易数量在2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四)债券回购交易数量在5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大宗交易者的身份规定 必须是拥有上证所专用席位的机构可通过该席位进行大宗交易。其他投资者进行大宗交易,应委托已办理指定交易的上证所会员办理。 3、交易时间 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的15:00-15:30内受理大宗交易申报。 4、申报内容 大宗交易的申报包括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意向申报应包括:(一)证券代码、(二)股东帐号、(三)买卖方向、(四)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内容。每个交易日的15:00前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交易所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报。 买方和卖方就大宗交易达成一致后,代表买方和卖方的会员分别通过各自席位(拥有交易所专用席位的机构通过该席位)进行成交申报,成交申报应包括:(一)证券代码、(二)股东帐号、(三)成交价格、(四)成交数量、(五)买卖方向、(六)买卖对手方席位号、(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内容。买方和卖方的上述成交申报中,证券代码、成交价格和成交数量必须一致。 5、成交价格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大宗交易不纳入指数计算,其成交价格也不作为收盘价,但其成交量计入该证券的成交总量。 6、信息披露 大宗交易收盘后,交易所在指定媒体上公布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价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的名称。成交后涉及法定信息披露要求的,买卖双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大宗交易的作用 除了前文提及的防止大资金机构联手做市以外,大宗交易的好处还在于为机构大笔买卖提供了很多便利:专用的交易席位使买卖双方可以彼此有所了解,同时使交易者寻找交易伙伴变得容易;在交易手续费上有打折让利,也降低了大宗交易的交易费用。另外,大宗交易的信息披露机制也使参与机构名声在外,提供显示其资金实力的舞台。因此大宗交易对机构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四、已发生的大宗交易 自从深交所在去年初、上证所在今年初实施了大宗交易以来,到目前共实施了23笔,主要集中在三个板块中: 1、债券。上市债券交易量一向都非常大,大宗交易有很多用武之地。更为重要的是,债券的大宗交易在手续费中还有一定折扣,大宗交易细则规定了折扣率是通常费用下浮10%,对买卖双方均有利。 2、配股包销股。深市已实施的罗牛山、国风塑业等大宗交易股都是配股包销的个股,而且卖出方均是配股主承销商,买入方则是鲜为人知的投资机构者。2003年实施的大宗交易中,澄星股份、亚泰集团、长春经开、尖峰集团等均如此。 3、大盘股。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等个股都属此类。随着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大,一些大盘股的流通盘之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这些个股往往容易成为大宗交易的对象。 五、谨慎对待概念炒作 少数机构也会利用大宗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定,依靠和关联机构间的大宗交易,人为推动行情,顺利出货,投资者应对此有所警惕。大宗交易由于其规定的参与门槛很高,中小投资者根本无法一窥堂奥,光通过信息披露是很难明了每笔大宗交易背后的实际情况的。散户朋友如果对一些所谓的大宗交易概念股盲目追涨,往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因此,在认识上,我们可以积极了解及学习大宗交易的有关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对大宗交易涉及的个股还是应持谨慎态度。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研发中心王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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