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仲裁委成功调解1亿元合同纠纷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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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 06:04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 】(深圳商报记者郝丽萍)深圳仲裁委昨天成功调解了一宗跨越深圳、北京两地标的为1亿元的合同纠纷案。 记者昨天了解到,2001年,深圳的三家商业企业在与中国某集团公司等四家商业企业签定了《股权转让合同书》,合同约定:申请人将某中心50%的股权,转让给两被申请人,转让款为2亿元。然而,在履行《转让合同》和《补充合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股 2003年6月3日,申请人即来自北京的中国某集团等四家商业公司,一并找到深圳仲裁委申请仲裁。深圳仲裁委于2003年6月3日受理此案。2003年7月1日,由有关仲裁员组成了此案仲裁庭。 2003年7月16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本案纠纷自行和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对前述款项的支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仲裁结果为: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转让款本金人民币1亿元,分四笔支付。 昨天,来自北京的四家集团企业负责人表示,他们对深圳仲裁委的仲裁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深圳仲裁委从开始受理来自北京的四家国有企业集团的申请,至审理调解结束只用了一个月时间,从冻结财产到财产保全,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同法院进行了很好的协调。最后达成了仲裁被申请人,偿还拖欠收购股权资金,也就是一亿元资金的圆满结果。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郝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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