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联谊案打破僵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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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 04:38 北京青年报 | ||
赔偿6000元与第一人成功和解 新闻背景 2000年3月31日,大庆联谊受到证监会的处罚,其违规事实为:一是欺诈上市,编造公司提前三年成立的假象,虚构三年经营业绩,虚增利润16176万元。二是虚报利润,1997年 大庆联谊案之所以受到各方人士的关注,是因为其在国内首开了集团诉讼实践的先河,作为“中国首例共同诉讼案”,而且该案的判决有望成为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案件的第一个判例,因此备受关注。据了解,状告大庆联谊的股民已经有近千人,遍布全国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去年已经审理、尚未判决的182件和8月26日审理涉及的109名原告外,尚有700多名原告的诉讼正在立案程序。 本报讯(记者王芳)前天,来自宁波的严先生以庭外调解的方式拿到了6000元的赔偿金,成为大庆联谊证券赔偿案件中得到赔偿的第一人,也由此令沉默半年多的大庆联谊案重现曙光。 该案原定于8月26日开庭审理,但严先生在开庭前自愿与包括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三名被告达成和解,大庆联谊赔偿严先生6000元,严先生取消诉讼,双方皆大欢喜。这不仅是大庆联谊案的第一次调解结案,也是为数不多的证券官司中庭外调解的成功案例。 一直为大庆联谊案奔波的上海国浩律师集团的宣伟华律师告诉记者,此次成功实现庭外和解,对于大庆联谊案件的整体推进意义非凡。从法院的角度讲,大庆联谊案历时多年的僵局终于被打破,其他案子的庭审和判决有望加快速度;而对众多等待赔偿的大庆联谊投资者来说,获赔第一人的出现无疑给他们带来更多的信心和勇气。 宣律师认为此次和解的示范作用有两方面:一是个人投资者可以积极寻求以和解方式获得赔偿。只要被告公司承诺赔偿,原告认同赔偿数额,在法院的许可下就可以达成和解,但前提是投资者要降低损失要求,牺牲一定的经济利益。在已经和解的案例中,一些投资者的诉讼请求是1万元左右,但和解赔偿额基本上在4000元左右。而另一方面,此次和解不具典范作用,赔偿金额较少 的个案容易和解,如果损失在几百万元到几千万元,实施起来就不实际了。同时,和解意味着撤诉,需要被告公司作出足够的承诺和认可,否则也会面临空头支票的风险。所以,大部分案件还是需要通过审理判决的方式来解决。 众所周知,大庆联谊案是证券市场上最早亮相的民事赔偿案件,也是进展最为艰难的赔偿案。截至去年,已经有100多例个案陆续立案审理,但结果都是悬而未决。在2003年1月9日高法《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出台后,上海又出现109人起诉案和381人起诉案,将大庆联谊案推向高潮。 宣伟华律师还告诉记者,争议颇多的共同诉讼方式已经得到法院许可,在9月18日和19日,上海381人起诉案将以共同诉讼的形式开庭审理,这将是证券官司里第一次完整的共同诉讼实践,十分引人关注。 而关于大庆联谊案的最终判决结果将何时亮相,宣伟华律师的答复是:“今年年内应该能看到第一例判决。”据估计,在审理结束后,需要一段时间的取证核查,比如被告对投资者交割单的核实。之后,法院还要对“揭露日”的确认进行请示和商议,律师认定的1999年4月20日的揭露日是否能得到认可,需要法院的最终确认。这两个环节完成后,判决结果应该会陆续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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