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台商再建“互利互补”新平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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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 13:02 粤港信息日报 | ||
记者 蔡青青 黄宙辉通讯员 李晓燕 杨凯帆 台商与广东民企之间将可以开展怎样的合作关系?昨日在广州举行的“2003年粤台产业合作论坛”上,来自台湾的《投资中国》杂志社社长、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李孟洲认为,两者早期以相辅相成为主,但目前出现明显的相互竞争态势,但将来两者可从“大陆内销”与“海外投资”层面中建立新的合作平台,再现“互利互补”关系。广东民企的本土化优势 台企与民企有合作基础 李孟洲首先分析了台商企业和广东民企各自的特点。他指出,十余年来台商投资广东形成一条流量相对稳定的“投资长河”,此外,广东台商具有浓厚的“传统产业”色彩。 从产业生态而言,广东台商虽多为中小企业,但并非全是单打独斗,而是有相当一部分厂商彼此相互配套,构成“产业链”,如整个珠三角的台资鞋类产业。这种现象可以用“产品生物链”来形容,即在“台湾接单、大陆生产、产品几乎全出口”的格局下,大中小企业相互配合,上中下游企业彼此联动。 广东的企业民营色彩浓厚,经商风格也受港澳影响,与台商共同语言多,双方易于在商言商。目前台商在广东发展出来的产业形态,与广东本地企业组织形式有明显的相应关系。广东本地的乡镇企业,目前已有一部分进入台商的“产品生物链”之内,彼此相互取材。 建立内外销合作新模式 加工外销是广东台商的生存基石,因此台商最在意也最担忧的就是民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压力。李孟洲提出,内销与海外投资合作两方面将可成为双方建立互动新机制的平台。 第一是大陆内销,台商在本地发展需要广东民企的帮助。大陆已经加入WTO,对一直以来主攻加工外销的广东台商来说,对大陆内销市场的陌生成为其当今转轨开拓内销市场的一大瓶颈。因此,广东台商可适度借助当地民营企业,即利用后者的本土化优势,迅速掌握大陆内销市场的商机与通路。可以说,内销合作是广东台商与民企合作的一个新契机。 第二是海外投资,广东民企可借助台商“走出去”。总体来看,广东民企的对外投资集中在港澳地区,对世界其它地区的投资仍较少。广东民企将来要“走出去”,就可以借助台商雄厚的国际化优势,即通过与台商的合作,掌握赴外投资的商机,以取得较佳的投资效益,避免损失。特别是未来台湾大幅开放陆资登台已成明显趋势,台商在这方面可以为广东民企作有益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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