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查处侵犯奥标专有权行为(伙伴城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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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 10:43 人民网-市场报 | ||
张冬青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进一步强化商标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净化市场环境,最近青岛市工商局集中开展了系列商标执法行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正在青岛参加“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座谈会的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刘岩副部长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青岛在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方面认识深刻,工作扎实,重点准 2002年4月1日国务院《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实施,青岛市工商局就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查处涉嫌侵犯奥林匹克专有权案件43起,下达处罚通知书43份,下达处罚决定书5份,罚没款6.2万元,收缴奥林匹克标志435件,没收和销毁包装盒580个。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对工商执法而言是一项新法规、新任务,为充分认识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从严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切实维护奥林匹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青岛市工商局、海关等责任单位将通过这次集中整治行动,不断加强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据悉,目前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主要集中在小商品、服装鞋帽、广告等方面。本次集中整治和执法行动中,青岛市各级工商部门将采取区别对待的原则,对所有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对报刊、户外广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整顿擅自使用、擅自印制奥林匹克标志和未标明使用许可案号的三种行为,发现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坚决立案查处,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专有权的违法行为,树立青岛作为北京奥运伙伴城市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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