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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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 10: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3900万股,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该公司已将持有的本公司3000万股法人股质押给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用于贷款,质押期限为2003年8月22日至2006年8月22日,上述质押已于2003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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