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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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 10: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接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长沙新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新宇)通知,湖南新宇原于2002年10月15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9105414股社会法人股质押给中国银行长沙市赤岗支行(质押期限一年),向其贷款9000万人民币。因湖南新宇与浙江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进行股权转让,现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并已解除质押。 特此公告 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8月26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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