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改革我国院士制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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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 10:12 21世纪经济报道 | ||||
中国工程院2003年院士增选第一轮评审会议于8月11日至22日在北京进行。一个月之前,也就是7月中旬,一则“中国工程院受理对院士投诉21件,涉及院士18人……调查结果显示其中有两例部分属实,还有一位导师发表的论文有剽窃行为”的消息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反响,人们由此对院士制度存在的问题:院士的选举、地方争比拥有院士数目、院士的创新能力,以及学术腐败等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反思。 而在学界,由中国人民大学顾海兵教授牵头成立了研究中国院士制度的课题组,从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相应机构经验教训的角度,探寻我国院士制度的不足和改革趋势。 本文通过分析和比较中国院士制度与国外发达国家相对应的的学术机构:美国国家科学学会(theNationalAcademyofSciences)、英国皇家学会(theRoyalSociety)、英国不列颠学会(theBritishAcademy)、苏格兰的爱丁堡皇家学会(theRoyalSocietyofEdinburgh)、日本学术会议和日本学士院、德国的巴伐利亚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学会(BavarianAcademyofSciencesandHumanities)、俄罗斯科学院、法国科学学会在性质、职能、管理和会员制度等方面的异同和优缺,探寻中国院士制度的不足和未来趋势。 一、中国院士制度的现状 1.人数状况:经过历次增选,截止到2002年底,中科院院士有646人(包括资深院士165人),外籍院士有41人;工程院院士有611人(包括资深院士57人),外籍院士有23人。 2.经费来源:院士和学部的活动经费,主要来自国家拨款,同时接受国内外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3.增选情况: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增选名额,由院士大会的常设领导机构确定。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4.待遇情况: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现有院士均享受国家规定的院士津贴。对年满80周岁的院士授予资深院士称号。资深院士继续享有普通院士的权利和义务,并享有资深院士津贴,自由参加院士会议。但不担任院士大会常设领导机构成员和各学部常务委员会成员等领导职务,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外籍院士候选人的推荐和选举工作。 二、国外发达国家的状况以及与中国的对比 1.世界各国有“院士”吗?———没有院士,只有会员。 在美、英、日、德、法5国中,除了俄罗斯以外,其他国家的科学学会的会员只是一种荣誉称号,不具有经济和行政意义,也不是最高学术称号。会员身份是对他们科研工作的承认,同时学会为会员的科研活动和交流提供一些便利。 国内往往把这样的会员译为院士,这是不够准确的,是不合外文原意。 与之配套的学术机构也是如此,各国都没有实体性的大而全的科学院(除俄罗斯外),有的只是松散的科学学会,而且科学学会不直接承担项目研究工作,这样可以确保学会的组织管理及其会员的科研等活动都有充分自由度、独立性和专业化。 例如,美、英、日、德、法的科学组织就是如此:美国国家科学学会的大部分研究项目由国家研究理事会承担管理;日本的科学研究由大学、国营和地方公营的研究机构和民间企业承担,其中民间企业所占的比重特别大,日本学术会议主要向政府提供咨询,日本学士院则以颁发恩赐奖、日本学士院奖和爱丁堡公爵奖为主。英国的三个主要学会都是在英国注册的侧重于资助研究的行善性组织,英国和德国的学会主要目的是促进学术交流和科学普及。 本来,与发达国家这些科学组织对应的应该是我国的科学技术协会,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中国科协没有发挥学会的功能,这样,传统上与发达国家这些科学组织相对应的就是中国科学院(主要的)与中国工程院。 而我国的科学院是一个大而全的实体机构,集承担科研项目、为政府部门提供咨询、召开学术性会议、出版学报、授予奖章和颁发奖品等各种活动于一身。相对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分散性,这种性质细分(公益性、半公益性、营利性)、功能细分(高级、中级、低级)、学科细分的大而全的实体机构,在今天已日益显示出运作高成本、管理低效率等诸多不便之势。 2.国外学术机构:没有最高,只是最高之一 美国、英国、日本和德国的科学学会是各国具有最高学术权威的荣誉机构之一。会员是根据他们在原创性研究中取得的卓越成就被选入科学学会,会员被认为是各国科学家或工程师的最高荣誉之一,而不是最高荣誉。 这很大程度上是由各国科研体制的分散性决定的。因为除了科学学会以外,有很多机构的科研人员也是国内一流的人才,作为这些机构的成员也享有极高的荣誉。比如美国著名的斯坦福国际咨询研究所,其理事会的50多名成员是来自企业界、科技界、教育界和政界的知名人士。另外哈佛大学、剑桥大学、牛津大学等世界知名大学、英国自然环境研究委员会、以及一些独立的实验室等研究机构同样拥有丰富的科学家资源,包括很多诺贝尔奖得主。但是,其中任何一个研究机构的成员都不被认为具有最高的学术地位。 中国的情况与俄罗斯相近,法国介于中俄与美、日、德、英之间。俄罗斯科学院是俄罗斯最高科学研究单位,法国科学学会的会员被认为是从所研究领域里最卓越的专家学者中选举产生的。 在我国,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的院士是国家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具有崇高的荣誉和学术上的权威性,代表着我国科学技术队伍的水平和声誉。 对比之下,我国是给予院士更多的行政化、权威化色彩。 毕竟,学术追求的是自由和创新,在无限的学术领域里设置一个最高的荣誉,似乎有待商榷。创新是科学的灵魂,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而赋予一个创新者所谓代表最高学术称号的“院士”头衔,很有可能会减弱其创新动力(因为获得院士头衔者已是最高水平),也阻碍了其他创新者与其公平竞争。3.国外学会成员:无收入、无津贴,反而要交会员费国外学会成员不但无收入、无津贴,反而要交会员费。美、英、德、法的科学学会对会员的管理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会员没有工资,只有补贴;其次,会员必须交会费,或向学会贡献一部分资金。会费首先用于满足学会的正常运转,使学会能自立,其次它是一个组织应有的规则,是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比如:美国国家科学学会的会员每年向科学学会缴纳会费,连续三年到期会费未付时,该会员将转成荣誉退休会员。荣誉退休会员没有选举会员和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投票权。 相反,我国的院士不仅仅是一种荣誉称号,还是最高学术称号,而且更具有经济和行政意义。国务院规定: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我国的院士均享受国家规定的院士津贴,为每月200元(免税)。院士所在单位也发放地方院士津贴,发放的津贴金额少则1000元/月,多则5000元/月。国务院还规定资深院士每人每年享有1万元的资深院士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外,几乎已公认,院士相当于副部级。 4、国外学术组织:独立于政府的自我管理和咨询机构研究结果告诉我们:国外学术组织,无论在行政还是经济上,都是完全独立于政府的,是自我管理并向政府提供客观资讯的机构。 第一,学会在行政上完全独立于政府。 美国、英国和德国的科学学会是民间的(或公共的)而不是政府的机构,它们在行政上完全独立于政府机构,政府不干预学会的工作。比如,英国的三大学会完全独立于政府,不具有行政级别,是行善性组织;德国的巴伐利亚科学学会作为一个公共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美国政府部门的专家参加科学学会的研究工作还受到严格的限制,需要满足下列条件:首先,与发起研究项目的政府部门和项目有关决策者没有关系,其次,不会受到项目研究成果的直接影响;日本的学术会和学士院虽然是政府的科研机构,但是由于日本学术会议主要向政府提供咨询,日本学士院则以颁奖为主,其职能相对单一,而日本的科研实体也主要依靠民间企业。 由于科学学会独立于政府,不受政府部门的行政性领导,能够自我管理,这减少了政府部门干预科学学会研究工作的可能性。学会不对政府的任何部门负正式责任,因而在制定自己的章程、任命领导人时,不必经过政府批准,学会活动也不必反映政府意志。这样学会就能以一个公正客观的立场承担和资助科学研究项目、向政府提供咨询以及向公众发布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成果。 法国、俄罗斯和中国的情况与此不同,而俄罗斯和中国的科学院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行政意义。两国的科学院或工程院是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而不是民间的或公共的机构。两国的许多院士是在任的或已经退休的行政官员。此外,我国的院士挂在中科院和工程院名下,而中科院和工程院又是隶属于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因而具有行政性,且受到政府干预,独立性很难保证,因而难以提供客观公正的咨询建议,而且创新的积极性不高,缺乏竞争压力,发展动力不足,科研成果有限。 第二,学会在经济上相对独立于政府。 美国、英国的科学学会和日本的民间科研机构在经济上相对或完全独立于 政府,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由于经济依赖过于集中而产生的种种弊端,而对于会员来说,其申请资助的自由度更大,从而极大地促进了全国范围内的竞争,有利于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 然而,法国、德国、俄罗斯和中国则不同。法国科学学会的经费来源一半为政府拨款;德国的巴伐利亚科学学会的经费主要来自州和联邦政府的财政支持;俄罗斯科学院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政府拨款,其院士享有每月20000卢布的国家津贴。中国科学院有一半以上的资金来源于政府拨款,院士享有高额的国家和地方津贴,这会导致学会和会员缺乏竞争压力,创新的积极性不高。 第三,学会是政府的咨询机构而不是决策机构。 美国、英国、日本、德国和法国的科学学会的重要职责之一是为政府提供科学技术方面的咨询,通过课题研究、实际调查和发表科研报告等方式为政策制定提供真实的信息和依据,从而可以减少政策的盲目性。但它们不参加政府决策,各国都设有专门的科技决策机构。此外,美国、英国和法国的科学学会也对民间企业和公共机构提供咨询。这样可以保证科学学会能够客观公正的提供科学方面的建议。 而在我国,政府召开各种咨询会、项目论证会少不了院士;重点科技项目立项审批的运作必须得到院士的支持;国家各种基金项目的评审、各种科研成果评奖、评价更少不了院士。院士一方面提供咨询,另一方面又参与国家的决策活动,有悖于决策的科学性。 5.客观独立的选举制度美国、英国和法国科学学会的管理机构和会员的选举:一不受政府部门干预,二不受现有理事会成员控制,三体现了全部科学学会会员的意愿。具体体现在: 首先,主席提名委员会独立于理事会。美国科学学会的理事会成立一个九人以上的提名委员会,理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不能担任提名委员会成员。经提名委员会和理事会讨论确定候选人。全体科学学会会员对主席候选人投票。 其次,理事会只是服务机构。英国学会的管理机构是理事会,学会理事会不具有任何行政级别,理事都是志愿工作者,没有报酬,相当于义工性质。理事会只是服务机构,只负责组织选举、召开会员大会等。 第三,选举体现全体会员意志。美国、英国和法国的科学学会的会员选举在提名、评审、选举通过的各阶段都体现了全体会员的意志。而不受到外界或内部管理机构的干预。 而在我国,根据中国工程院网站上公布的2003年院士增选工作流程图,候选人可以由所在单位或科协一级学会提名,并分别经归口部委、省市和中国科协遴选。这样无可避免地增加了很多政府和其他组织干预的色彩。 6.注重对青年学者的培养和激励资助与奖励的目的不在于彰显成就,而在于激励创新与进取。在创新和进取方面,中青年学者无疑更有力量,同时他们也是推动国家和世界科学研究事业的生力军。 英国三大学会都将对中青年学者的培养作为学会职责之一写入学会宪章。以英国爱丁堡皇家学会为例,除了科研资助外,学会还开办了针对年轻人的免费的课程学习班,包括研究生课程学习班。其设立的三个独立奖项中有两个都是只奖励40岁以下的中青年专家。除直接的物质奖励和荣誉奖章外,学会还设有7个讲师项目,作为对中青年科学工作者的奖励。 我国科学院中则存在着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数据表明,1999年中科院和工程院新增选的55名新院士中60岁以下(含60岁)仅占当选人数的30.9%,平均年龄为61.6岁,2001年新增选的院士平均年龄60.4岁;中国工程院2001年底613名院士的平均年龄是68.42岁。 7.学界与公众的交流更为公开民主 科学的魅力不在于深奥,而在于为更多人了解并服务于他们的生活。 比如,美国科学学会充分利用电脑和电信技术传播科学学会丰富的研究成果,主要措施有:首先,建立国际科学理事会(InterAcademyCouncil(IAC)),IAC的研究报告可向公众发行。其次,通过科学学会的网站,提供大量公开的报告和积极回复读者的要求,使科学学会的研究成果为更多的读者和客户服务。(课题组成员:金开安、李慧、王宝艳、李讯、周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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