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超审限案件限期清理完毕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 08:48 光明日报 | ||
记者 袁祥 本报北京8月25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提出:要在11个方面下功夫,并制定一系列制度和司法解释,努力做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和司法护民。 在今天结束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宣布将要施行的 曹建明同时表示要推行司法为民的23项具体措施,这些措施主要有:认真做好群众申诉来信来访工作,限时回复人民群众申诉来信来访;依法及时审查申诉和再审请求,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在9月底之前将包括刑事超审限案件等积案清理完毕,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11月底之前将未审结积案清理完毕;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正常行使,有罪则判,无罪放人,杜绝超期羁押现象; 对进城务工人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制裁职业中介机构的欺诈行为和用工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为行政机关整治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行为提供司法保障; 对涉诉群众在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申请执行等诉讼行为进行指导,使群众正确掌握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实行繁简分流机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涉诉群众诉累;推进人民法院开庭便民建设,通过巡回流动办案等方式审理涉及消费者、旅游者权益纠纷案件; 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切实执行诉讼费的减、缓、免制度;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代理诉讼;改革执行收费制度;培训人民调解员;对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司法解释,在发布前,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公民持身份证可以旁听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稿件来源:光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