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亡羊”不思“补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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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 08:07 经济日报 | ||
煤矿又出事了。8月18日,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辽阳镇河南村一村办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目前27人被困井下,生死不明。这是自8月份以来山西省继“8·11”大同杏儿沟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和“8·14”阳泉市无烟煤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后的第三起事故。面对这时隔七天共65人死亡、32人生死不明的三起事故,人们在悲痛之余,不禁要问:为何“亡羊”之后却不思“补牢”? 引发山西省近期连续发生三起特大矿难的罪魁祸首均为瓦斯气体爆炸。试想,如果当山西大同“8·11”矿难事故发生后,全省煤矿企业能警钟长鸣,举一反三,那么后两起事故也许可以避免;如果当第一起矿难发生后,有关部门及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整改,悲剧也许不会接二连三发生。人们含着血泪斥责:为何“亡羊”之后不思“补牢”?不补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少数企业及领导心存侥幸、忽视安全生产,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能不说是重要诱因。 如果企业老板只是一心追求利润最大化,就可能不管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领导心里想的不是人民群众,而只是暂时的政绩和升迁上调,他们对企业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的行为就可能睁只眼闭只眼。如此一来,企业为了眼前利益甚至不惜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就会更加变本加厉。各种奇怪的事情也就发生了:导致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强令冒险作业者有之;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者有之,置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于不顾者有之;发生事故后迟报瞒报不报者有之。更有甚者,在发生事故后不思救援及善后,而是绞尽脑汁封锁消息毁灭证据;不思反省和整改,而是千方百计进行毁尸灭迹。如此丧尽天良、草菅人命,怎能不一次次引发血淋淋的悲剧?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能否真正“补”好“牢”,关键还在于各地各部门能否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摆正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能否真正成为“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群众利益无小事,安全生产更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大事。但愿各级各部门真能“补”好“牢”,确保不“亡羊”。 江大洪作者:江大洪资料来源:经济日报【上一条】【下一条】[关闭]为了保证准确阅读经济日报网络版,请将中文平台字库设为国标扩展码(GBK)建议用IE4.0 以上版本 800 x 600屏幕分辨率浏览。经济日报社,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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