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出售资产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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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 03:2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司于2003年8月18日,公告了关于本司与深圳市和君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和君控股公司),签订的将本司所持有的湖南湘正期货经纪有限公司95%的股权,转让给和君控股公司的(资产出售)提示性公告。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期货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作 一、本司与和君控股公司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须在受让方和君控股公司股东资格被经中国证监会预审合格后即行生效实施。 二、依据本司与受让方和君控股公司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规定实施本司所持股权转让过户,须经得中国证监会依据相关规定对该股权转让申报材料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该股权转让过户手续。 特此补充公告。 董事会 200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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