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9月21日起由现行的6%调高至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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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 10:3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北京消息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3年9月21日起,提高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即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6%调高至7%。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这项政策措施旨在防止货币信贷总量过快增长,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 这次存款准备金率调整的金融机构范围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有关外资金融机构等。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暂缓执行7%的存款准备金率,仍执行现行6%的存款准备金率。 央行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目前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余额是1.6万亿元,上调1个百分点存款准备金率大体将冻结商业银行1500亿元的超额准备金,是一项温和的政策措施。金融市场流动性总体水平不会发生大的变化,不会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能力。这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过程中,有流动性困难的商业银行可根据相关规定向人民银行申请提前赎回其持有的中央银行票据或卖出债券,用于弥补存款准备金。 他强调说,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对企业和居民经济活动没有影响。人民银行将继续督促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改善金融服务,保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和居民的合理资金需求得到满足。上海证券报记者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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