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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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 10:3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 1.2公司独立董事邹晓春因在外地出差,未出席公司2003年第三次董事会,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鲁亮升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本公司的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刘忠明先生、财务总监彭乐琴女士及会计负责人孙燕女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基本情况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2.2.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适用√不适用 §3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股份变动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3.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适用√不适用 §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5.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5.3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适用√不适用 5.4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5.5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5.6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适用不适用 上半年公司房地产项目未实现销售收入,其原因是由于公司控股公司--长沙中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去年年底已将所持湖南省梦泽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进行了转让,收益已在2002年体现。而新开发项目--河西金华坪项目上半年为投资建设期,尚未实现销售收入。 5.8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募集资金运用√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5.8.2变更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5.9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适用√不适用 5.10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5.11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6重要事项 6.1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收购或置入资产适用√不适用 6.1.2出售或置出资产适用√不适用 6.1.3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6.2担保事项!!!!!!!!√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适用不适用单位:(人民币)万元 6.4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公司诉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挪用本公司5000万元委托购买国债资金案(相关诉讼事项公告刊登在2003年4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已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泰阳证券偿还公司本金5000万元并支付国债收益及利息。该案一审案件受理费278010元,财产保全费268520元,共计546530元,由泰阳证券负担。泰阳证券在上诉期内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二审正在审理之中(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刊登在2003年7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除此之外,本公司无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6.5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适用√不适用 §7财务报告 7.1审计意见 7.2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7.3财务附注 7.3.1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本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均未发生。 7.3.2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本报告期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7.3.3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适用√不适用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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