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险是正常责任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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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 08:55 中国经济时报 | ||
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记者李庆华北京报道针对近段时间引起社会关注的“非常事故特约损失险”(即所谓的“酒后驾车险”)问题,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负责人日前指出,“非常事故特约损失险”是一种责任保险,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最终目的是保护受到被保险人行为损害的第三者的利益,使受害的第三者更有效地得到经济补偿。 这位负责人说,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公司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直接向第三者赔偿。“非常事故特约损失险”这类险种的根本目的也是保护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能够有效地得到经济补偿,它承担了一部分驾驶人违法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后的民事赔偿责任,有利于受害第三方的权益保护,并不因此而影响驾驶人依法应承担的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这位负责人强调,责任保险有利于维护事故中受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纠纷、支持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这类险种在国外比较成熟。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法制环境的不断完善,全社会保险意识的增强,对第三者责任险、公众责任险、职业责任险等责任保险的需求会越来越大。 针对我国保险市场责任保险发展缓慢的现状,中国保监会日前还召开责任保险发展问题研讨会,对责任保险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制约发展的因素以及进一步促进发展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保监会副主席冯晓增指出,责任保险是一种具有很强社会管理功能的保险,责任保险的发展与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关系非常密切。各财产保险公司要积极发展责任保险。 据冯晓增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责任保险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受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影响,其规模和作用不能满足高速发展的国民经济和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近几年,我国责任保险占整个财产险业务的比重仅为5%左右。在发达国家,责任保险一般都占财产保险的20%以上,有的高达40%,责任保险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即使是境内的外资产险公司,2003年1-6月责任险保费收入也占外资财产险业务的16%左右。这充分说明,我国责任保险市场发展潜力很大。他强调,财产保险业必须从传统的思维模式和经营模式中跳出来,不能就保险论保险,要从保险业服务国民经济全局的高度来看待责任保险的发展。与会代表认为,由于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基本知识宣传不够,有关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公民维权意识不强等原因,致使责任保险发展缓慢。今后,要从各个方面给予重视,进一步促进责任保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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