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确立“司法为民”工作宗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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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 08:14 光明日报 | ||
肖扬要求下功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记者 袁祥 本报北京8月24日电 在今天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把“司法为民”确立为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宗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强调,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解决社会普遍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活动中的焦点热点问题,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 肖扬表示,牢固确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的核心问题,是人民司法指导思想与时俱进的新内容,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特征落实于法院工作提出的新的理论命题。“司法为民”是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实现的,必须落实到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审判过程中去。他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下功夫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 要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居乐业;依法保障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切实保障人民的诉讼权利;提高司法效率,使当事人尽快获得公平裁判结果;切实解决执行难,及时维护案件胜诉方权益;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使人民司法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实际需要;坚持群众路线,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为给全国法院做表率,最高法院近期将陆续建立和完善信访申诉、司法救助等10项制度,重点施行和制定“关于人民法院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10件司法解释。同时,还将推行清理积案统一行动等22项具体举措。稿件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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