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证券中山证券对簿公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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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 07:5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8月15日,南方证券和中山证券对簿公堂,这已是双方第二次当庭交锋。起因皆因1995年的一笔200万元国债回购业务。 两度交锋 此前,南方一纸诉状把中山告到了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中山对一审判决不服,遂上诉到 根据庭审内容及事后艰难的采访,记者得出此事的一个大致轮廓:1995年南方证券借给中山证券200万,其时国债回购狂潮汹涌,这笔借款也是假国债之名、行拆借之实。到2002年约满要进行债权债务清理之时,中山共还款86万元,南方证券认为没有履约,遂把中山证券告到了深圳市罗湖区法院。 一位资深国债研究员对记者分析了具体操作的两种可能。第一种是委托理财,即南方借给中山200万委托其买国债,并托管在中山席位上;第二种是委托国债,即南方把自己名下的200万国债托管到中山的席位上。“两种做法都是为了让中山手中握有国债,这样就可以做一笔国债回购,拆到资金了。这是行内的通行做法,双方当然各有自己的小算盘”,该研究员总结说。 国债黑洞 “券商多采用私下了结的办法,像南方和中山这样闹到法庭的不太多见”,一位业内人士认为,“真要查起来的话,老券商多有国债回购的涉案可能,全国甚至成立了国债回购清欠办公室”。他还指出,国债回购的案件非常复杂,很难说卷入其中的各方谁的责任更大。 几乎所有的券商都熟悉国债回购的操作手法,中山和南方并不例外。 至少在南方与中山发生国债回购款纠葛之前,国泰君安和海南证券间就有过类似的不快经历。上海国资局、建行青岛分行诉海南证券国债回购纠纷案去年10月开庭,涉案金额分别为约1800万和近1000万,其中上海国资局的这笔债权是由国泰君安转让而来的,海南证券此前欠下国泰君安1900万元国债回购款及利息。海南证券欠国泰君安的另一笔近1000万国债回购款,早在2000年时法院就已判决令其归还,但海南证券已无任何财产可被执行。 南方也曾陷入国债回购的黑洞。南方发生过北京分公司员工状告公司、引爆南方引资内幕的事情,从被曝光的资料来看,南方曾从三家信用社融资,而据分析,一般做法是信用社在证券公司购买国债,双方再签订国债委托管理协议,证券公司因此拥有了对这笔国债的支配权。通过回购,券商即可以把国债变现。 南方借钱给中山的1995年,正是国债回购的狂热时期,年交易量超过了4000亿元。八年前的旧账未清,中山证券有关人士表示,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正在和南方证券就和解事宜积极沟通。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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