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企要懂得保护品牌信誉(百业论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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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 01:04 人民网-市场报 | ||
王凌云 信誉是品牌的生命。这似乎是老调重弹,其实不然。近日,北京、上海、重庆、武汉、襄樊、汉川、温州、沧州等地陆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商场、超市把陈旧食品注上新日期重新包装、食品上爬过苍蝇、蟑螂造成污染等负面报道屡屡见诸报端。有专家提醒,目前正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消费者要小心“自保”。 消费者选择商场、超市购物而不是自由市场冲的就是它们的信誉。消费者为什么还要小心自保呢?消费者消费过程中出现事故,商家仅仅要负的是赔偿和清理供货商的责任吗? 据报道,8月17日,十几名顾客购买了北京家乐福国展店(创益佳商场)的凉拌熟食后吃坏了肚子,陆续到医院就诊。事后,家乐福国展店承诺,商场会首先承担责任,然后再分清责任是在商场方面还是供货商方面。而供货商北京市月明食品有限公司也声明负全责。 这不由得让笔者想起去年首都媒体报道的另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一些顾客在多家超市、商场购买的同一品牌半成品菜发现霉臭。检查人员来到厂家的生产“车间”后,发现该厂卫生状况恶劣,臭气熏天的垃圾堆和生产原料摆放在一起。据消费者投诉,有些商家仅仅在“赔钱”上哓哓置辩,对于受害消费者的身体损害、其他消费者有何不适,以及如何保证今后不发生类似现象等问题只字不提。 如今,这个供货厂家已被赶出了北京市场,上述商家也为此付出了信誉损伤的代价。而家乐福国展店和该供货商的勇于承担责任至少在面临舆论危机时,挽回了部分信誉。 许多商家认为,生产企业只要证照齐全,缴了入场费就可以把产品摆上柜台,至于监督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似乎不是自己应该做的。 食物中毒年年有。这些食物中毒事件留给大家的思考,绝对不是消费者得到多少赔偿,怎样才能自保,而是商场、超市如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不卫生食品进入商场大门。一旦发生意外,该如何依法惩治生产制造企业,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好自家来之不易的商业信誉。 “信誉就是生命,顾客就是上帝”。这两句话一直被奉为商家、企业的格言警句。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良好的信誉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而好的品牌要靠良好的信誉支撑。面对数以千万计的消费者群体,建立良好的信誉,树立良好的形象,是提升品牌美誉度和品牌忠诚度的根本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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