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不要自毁招牌(监督论坛)(图)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 00:58 人民网-市场报 | ||||||
超市出售的食品不卫生、不安全的事屡有发生,实在令消费者大失所望。和那些街头无证摊商比起来,人们大多更相信超市的食品较卫生,较安全,当进入超市的食品和无照小摊上的食品没了区别时,人们又何苦进超市呢?名誉和口碑来之不易,超市又怎么能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就砸掉了自己的牌子? 一些超市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除了自身的经营管理不善外,更多的还是因为食品来自没有证照的小加工点。这些黑加工点多选择较隐蔽的城乡结合部,产品通过地下渠道发往各处,建筑工地食堂和部分超市是他们主要销售场所。由于他们没有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各执法部门难以对其进行常规的监督和定期的采样检验,而执法部门即使接到群众举报对其查封,不出几天又卷土重来。报载,7月份以来,烟台芝罘区卫生防疫站对城乡结合部的黑心食品加工点进行十多次大规模的清理,全部端掉了这些窝点,但最近发现部分窝点又死灰复燃。 食品安全问题应警钟长鸣。严抓质量卫生保安全,既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指数的要求,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必须靠全社会行动起来,人人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作为主管部门来说,就是要加大监管力度。 强化对食品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应针对当前劣质食品制造者、销售者的新手段,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予以严厉打击。对于进入市场销售的,发现危及人身健康安全的,必须实行强制收回和监督销毁处理的制度。 加强食品卫生监管,还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质量卫生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抓起,严格审查企业生产条件和能力,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科学管理,对不合格企业和产品采取黄牌警告和红牌罚出制度。 杜绝黑心食品,防止黑心食品的侵害,不仅是各级主管部门的责任,也需要市民的广泛参与。市民要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共同抵制黑心食品,做到不买不卖,对那些黑心食品加工点一旦发现,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只有这样,黑心食品才不会有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