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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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 07:2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3年8月21日在福州大利嘉城25楼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董事长陈隆基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公司2003年中期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3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21,506,142.1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245,523.87元,2003年上半年可供分配的利润31,751,665.99元,公司拟定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为扩大公司规模,适应资本市场需要,2003年中期公司拟用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案:以200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2003年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批准实施后,对《公司章程》中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陆仟壹佰玖拾柒万叁仟伍佰元",按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后的公司实际股本数进行相应修改。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3年9月25日(星期四)上午10:00。 2、会议地点:上海市区,具体会场地点视股东登记情况另行确定并通知。 3、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03年中期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3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五、出席会议办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付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2、社会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持股凭证。 3、登记时间及地点: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持上述证明文件于2003年9月16日(星期二)10:00-16:30时,到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1111号新元大酒店25楼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9月16日前进行登记。 4、其它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股东参会费用由股东及股东代表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1111号新元大酒店25楼 邮编:200081 联系人:陈勇何佳 联系电话:021-55158766传真:021-55158066 特此公告! 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利嘉(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章):受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3年1-6月单位:元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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