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委托投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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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 02:2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03年8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委托新华信托投资 二、协议主体介绍 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69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小铁,注册资本50000万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受托经营公益信托业务;经营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放、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办理金融同业拆借;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4500万元; 2、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3、合同生效条件:支付受托人委托资金; 4、合同生效时间:自信托合同签订并交付信托财产之日起计算时间; 5、合同期限:有效期限为半年,在信托期限届满,若委托人请求,可延长本信托期限。 6、信托管理费用:受托人收取的手续费按受托资金1%的年费率计提。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公司投资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闲置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资金信托合同》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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