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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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 02:2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出席会议情况及提案审议情况 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截止该日11:00时,本 会议以同意票83,596,755股,占收到表决票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所属龙延公路收费经营权用于质押贷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向银行贷款共计14,040万元,其中有近3,000万元将于近期到期,公司还贷压力较大。经与相关银行协商,公司拟用龙延公路收费经营权质押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所贷款项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二、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同达律师事务所参加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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