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张昆桐
性 别:男
出生年月:1942年
最高职务: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
中纪委处理情况:不详
罪 名: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
刑 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1年3月27日,受贿100多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的原河南省交通厅厅长张昆桐,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昆桐1942年生于北京,大学毕业后到河南工作。1981年至1994年,先后担任平顶山市城建局副局长、河南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河南建设厅副厅长。1994年张昆桐被任命为河南省交通厅长。张昆桐在任建设厅副厅长和交通厅厅长期间,先后受贿21起、37笔,共计100多万元。其中,他在建设厅任职时受贿近37万元,在交通厅任职时受贿约31万元和4万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被告人张昆桐在涉嫌受贿和挪用公款被采取措施时,距他的前任、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曾锦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15年徒刑的时间仅一年零十个月。
张昆桐走马上任伊始,即向省委领导立下了军令状:一定汲取前任的教训,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防微杜渐,细枝末节也不放过。他还提出一个响亮而富有感染力的口号: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但他的誓言最终成为一纸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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