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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曾锦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 14:42 《财经》杂志

  

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曾锦成

  性 别:男

  出生年月:不详

  最高职务:周口地委副书记、地区行署专员、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

  中纪委处理情况:开除党藉,开除公职处分

  罪 名:贪污罪、受贿罪

  刑 罚: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全部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省委: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坚决维护党的光辉形象……”这是原河南省交通厅厅长曾锦成在任时写给省委的血书中的一段话。

  然而,仅仅在曾锦成写这份血书一年后,检察机关就查实,他于1989年9月至1996年2月期间,利用其担任省交通厅厅长和周口行署专员职务之便,先后在其办公室和住处内,收受他人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37次。收受14.5万元,0.95万美元以及录相机、空调、电视机、照相机等贵重物品,价值8.7万余元。所收受赃款、赃物除案发前曾锦城主动退回0.9万元外,其余在案发后全部被追缴。

  1997年10月6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曾锦城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全部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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