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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原厅长刘中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 14:38 《财经》杂志

  刘中山

  性 别:男

  出生年月:不详

  最高职务:四川省交通厅原厅长兼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原董事长

  中纪委处理情况:开除党藉,开除公职处分

  罪 名:贪污罪、受贿罪

  刑 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四川省交通厅原厅长刘中山,1998年利用其担任四川高速路建设开发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之便,在川高公司出资收购北海国际有限公司法人股权过程中,与王进、刘西荣共谋,采取虚增购入成本的手段,骗取川高公司1000万元,按4:3:3的比例分别占有,并以刘中山儿子、王进秘书、刘西荣兄弟的名义,注册成立赤道和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运用这笔资金进行炒股。案发时,这笔赃款已增值到1300万元,被依法收缴。

  刘中山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54000元。2000年11月,刘中山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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