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号令”地方实施细则“难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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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 12:32 粤港信息日报 | ||
在引发中国房地产业强烈“地震”的央行“121号文件”出台两个月后,上海、广州、北京等地将出台实施细则的报道相继见报。但在央行上海分行方面否认这一举动后,日前广州央行有关负责人也在北京表示,具体细则不是央行操作范围。此间有关人士猜测,被房地产商连连责问的房贷新政细则是否将遭遇“难产”? 自6月13日央行“121号文件”发布后,房地产界与各大商业银行似乎就没有平静过,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王自力日前在北京郑重表示,根据对当前房地产形势的判断,中央银行发出警告信号是必要的。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应按照中央银行的信号,调整自己的信贷行为,在信贷的管理、投向、流量等方面作出调整。监管部门应该监管各大银行的信贷调整是不是与央行的意图相一致。至于具体的细则,怎么管理,不是中央银行的事情。 但对商业银行应该根据央行的信号作出信贷调整的说法,业内人士并不看好。中国投资学会副会长刘慧勇认为,现在央行不出台房贷实施细则,让各家商业银行拿出来的做法显得不切实际。出台细则不仅需要各家商业银行的大量投入,而且如果各家商业银行执行标准不一样,将影响到各银行具体业务量的大小。 他还表示,央行既然要控制信贷,就应具体说明如何执行。如果出台细则交给商业银行,那么短期内确实拿不出来。 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魏国雄分析,目前,中央银行、银监会对房地产政策的监督和指导要加强,主要是从政策和总量的宏观方面考虑,有些具体方面是商业银行的具体操作问题。中央银行管得过于具体并不一定有利于经济和金融的发展。 中国工商银行房贷部总经理刘子刚说,虽然现在“121号文件”操作中还有一些难点,或者说还有一些地方需要细化,但作为一个基本的货币政策,从工商银行的角度来说是要执行的。执行中以及操作中的一些难点问题,会与各方面沟通,共同探讨一些解决方法。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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