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今年政府采购将逾20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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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 12:32 粤港信息日报 | ||
记者 黄宙辉 通讯员 陈伟秋 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今年的政府采购项目达到80项,全年政府采购额将超过20亿。并预计到2007年,实现政府采购额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6%,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额占政府采购额50%。 去年穗政府采购额占5 %据了解,1998年11月,广州市首次对公务用车实行公开招标,拉开试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序幕。2000年初,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政府采购工作正式启动。几年来,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从2000年的6项增加到2003年的80项,政府采购额从2000年的3.48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16.75亿元。2002年,全市政府采购额占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5%。今年1-7月,全市政府采购额达7.8亿元(其中货物类项目5.8亿元,工程类项目1.2亿元,服务类项目8052万元),同比增加1124万元,节约额4686万元。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据广州市财政局副局长谢月娴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广州市也相继下发了《关于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的通知》,规定采购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5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法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五种方式和要求,自行组织采购。对传真机等15个项目试行网上采购。 在资金管理上,从2002年开始,广州市本级部门预算试点单位开展政府采购财政直接支付试点,财政投资50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项目也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截至目前,广州市本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额累计已达1.12亿元。 预算资金百万以上项目纳入监管 谢月娴说,广州市于去年9月率先在全国开发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软件,建立了约3000人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可做到随机抽取专家身份证号码和语音电话自动通知等,从而消除采购单位和投标人担心评委“黑箱操作”的疑虑。按《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广州市目前已做好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市财政局分离的准备工作,将于近期实施。另外,广州市还将预算资金10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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