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储蓄账户可转结算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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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 11:53 新闻晚报 | ||
新账户划分前个人储蓄账户仍具缴费功能 本报讯《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终于有了明确的说法,记者昨天获悉,有关该《办法》的实施细则央行已经下发。在各银行推行新的账户划分之前,个人储蓄账户仍具有缴费功能。具有代缴业务功能的委托账户将被自动纳入个人结算账户系统。 划分前储蓄账户还能缴费日前央行下发了实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通知,规定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具有代缴、转账等业务的委托账户,将在《办法》实施后,自动被银行纳入个人结算账户系统,储户只要在9月1日后办理第一笔代缴、转账业务时进行确认就行。而在各银行推行新的账户划分之前,个人储蓄账户仍具有缴费功能。 确认手续不必急着办记者从市工行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对于已在工行开立的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工行将从央行《办法》实施之日起,将其全都自动转为具有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功能的个人活期存款账户。今后,客户只要到工行柜面补办确认手续,就能转为正式个人结算账户。因此9月1日后,客户原有活期储蓄账户的自动转账、还贷扣款等个人结算活动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因此客户也不必一定要在9月1日进行个人结算账户的转换确认,客户完全可以在以后到银行办理业务时,一并办理确认手续。 个人结算账户数没限制市工行负责人还强调,个人结算账户开立和转换确认手续相当简单,只需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按要求填写一式两联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申请书》即可。同时,《办法》也没有对个人结算账户数量进行限制,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开立多个结算账户。 (通讯员陆湘锷记者钱妤)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指个人用于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该账户既可用于个人转账收付,也能进行现金存取。其实,对于大部分客户来说,无须专门新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只要将已开立的活期储蓄账户向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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