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力度将加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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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 02:34 人民网-市场报 | ||
本报讯 建设部负责人近日说,我国城市水价改革还不到位,国家将加大城市供水价格的改革力度,建立合理水价体系,促进节约用水。 目前我国35个大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由1988年的每立方米0.14元调整到每立方米1.26元,年均上涨16.4%。大部分城市供水价格已经基本达到保本水平。深圳、厦门、银川等部分城市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了阶梯式水价,用得越多,水价单价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全国城市节水电视电话会议上说,我国目前的水价调整大部分以解决企业亏损、减少财政补贴为目的,不能体现对稀缺性资源配置的调控作用,居民感受不到水资源的紧缺,节水器具难以推广,污水再生利用缺乏市场条件。 汪光焘指出,要建立激励节约用水和促进自来水供水、污水处理企业改革的水价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水需求调节、水资源配置和节约用水方面的作用。水价要充分体现资源的稀缺性,进一步理顺水资源费、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再生水及各类用水价格的比价关系。他提出要认真执行居民阶梯性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加价制度,拉大价差,促进城市用水结构的调整。 (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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