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营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 01:4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近日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增城华新联合开发公司接到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增国房处字?2003?5号《闲置土地认定书》,该《认定书》认为:增城华新联合开发公司于1988年9月19日经政府批准使用位于增城市新塘镇东华村的土地共256.29亩,折合170,868.54平方米(《建设用地许可证》证号:增国土(88)用地字030号)。土地中未分割转让部分的217.59亩(折合145,049.54平方米)土地,未经过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造成土地闲置,该局将对上述土地依法回收。本公司截至2003年6月31日止对该项目的长期债权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8月21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