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法人股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 01:4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8月20日,本公司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03)郑执字第352-1号:因本公司、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此案中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欠河南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详情已分别披露在2003年3月11日、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此次股权拍卖的进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21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