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险获保监会“撑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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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 06:48 深圳商报 | ||
保监会昨天首次表态:应大力扶持酒后驾车险 酒后驾车险获保监会“撑腰” 天安公司透露,该险种在深推出将作细节调整,深圳投保人有望获优惠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刘虹辰实习生张琼)本报昨天报道了《酒后驾车险将在深推出》的消息,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强烈争论。据中央电视台《经济信息联播》报道,中国保监会昨天首次就此表态:酒后驾车险与中国现行法律之间不存在任何冲突,应该大力扶持。 中国保监会:表态支持 据报道,中国保监会在声明中指出,“酒后驾车险”也就是“非常事故特约损失险”,与一般的财产保险不一样,它是一种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受到被保险人行为损害的第三者利益,使受害的第三者更有效地得到经济补偿。 对此,深圳保监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深圳保监办还没有接到中国保监会的相关文件。不过,该人士表示,如果“酒后驾车险”只是一种责任保险,那么,该险种将有利于维护事故中受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其他保险公司:表示理解 “酒后驾车险”是由天安保险公司近期在沈阳推出试点的,该险种一推出,即在国内引起广泛争论。 在采访中,尽管华安等几家产险公司纷纷表示近期不会推出这一险种,但都对这一险种的推出表示了极大的理解和支持。深圳某产险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不会推出该险种,这一险种有很大的经营风险。该人士同时也认为,天安推出“酒后驾车险”是一个新尝试,有利于我国保险产品的推陈出新。当前,酒后驾车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车祸发生的概率大大增加,这种对第三方伤害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有风险就有保险”,为了保障第三方无辜受害者的合法利益,推出该险种是合情合理的。 天安:在深推出前可能调整细节 据天安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胡义军介绍,日前天安深圳分公司已收到总公司的有关通知,将于近期在深圳推出该险种。由于深圳保险同业实行的是统一的费率,因而新险种的推出需要到保监办报备,一旦通过,公司将开始大力推介该险种,投保人交纳2000元就可获得一年保障。不过,胡义军透露,深圳地区投保人有望获得适当优惠。对于该险种在全国引起的争议,胡义军认为,该险种设计的初衷是为了保障第三者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是符合《保险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的。对有关媒体所提出的该险种存在的漏洞,他表示,该险种在深圳上市时将争取进一步的完善,有望做出细节上的调整。他对该险种在深圳地区的销售情况充满信心。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刘虹辰实习生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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